正文 第10章 2、傳訊全鬥煥(1 / 2)

12月1日,也就是金泳三決定製訂5·18特別法剛一周時間,韓國檢察機關宣布將於12月2日傳訊前總統全鬥煥。作為“12·12事件”的主謀,全鬥煥涉嫌破壞憲法和軍事叛亂。

新華社駐漢城記者張忠義就此向國內發回報道說:

韓國檢察機關今天在這裏宣布,他們將於12月2日專訊前總統全鬥煥,就“12·12事件”和“5·18光州事件”重新進行調查。

1979年12月,當時擔任國軍保安司令官的全鬥煥與盧泰愚等少壯軍人發動政變。以涉嫌參與殺害樸正熙總統的罪名以武力強行逮捕了當時擔任戒嚴司令官的陸軍參謀總長鄭升和,並攻占了政府機構和國防部以及陸軍本部,史稱“12·12事件”。1980年5月17日,控製政府的全鬥煥軍事當局發布第10號戒嚴令,將戒嚴擴大到全國,全鬥煥實際上執掌大權,5月18日,在韓國南部城市光州爆發了反對全鬥煥軍事獨裁的大規模抗議示威,市民和學生奪取了槍支器械,與前來鎮壓的軍隊發生武裝衝突,造成流血事件,即“5·18光州事件”。根據當局公布的數字,這次事件至少造成150餘人死亡,1900餘人受傷。

韓國檢察機關說,全鬥煥作為“12·12事件”的主謀,涉嫌破壞憲法和軍事叛禮,他是被檢察機關傳訊的第1人。

韓國檢察機關於11月30日宣布取消以前作出的對“12·12事件”緩訴的判決,並在漢城地方檢察廳設立了“‘12·12事件’和‘5·18光州事件’調查本部”,著手對這兩起事件重新進行全麵調查。

調查本部今天說,如果他們獲得確鑿的證據,將拘捕全鬥煥。並有可能在本月內以軍事刑法上叛亂罪對全鬥煥和盧泰愚進行法律處理。

檢察機關對全鬥煥與“12·12事件”有關的人員下達了禁止出國令,並將傳訊其他35名有關人員,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貪汙罪已被拘捕。

在此之前,韓國總統金泳三曾於11月24日宣布將製訂“5·18事件”特別法,並使該法在國會通過,以“懲治發動政變的當事者,向國民證明在這塊土地上正義、真實和法律仍然存在”。

目前執政的民自黨已製定出該法草案綱要,各在野黨已向國會提交關於這兩起事件的立法草案。

韓國檢察機關表示,他們將在特別法通過之後對“5·18光州事件”重新進行全麵調查。

韓國檢察機關曾在今年7月19日宣布對包括前總統全鬥煥和盧泰愚在內的58名與光州事件有關的被告免予起訴,因為“成功的軍事政變創建了新的憲政秩序,不能成為法律處理的對象,並且被告已超過了起訴期限。”當時檢察機關的這一判決曾招致在野黨和一些社會團休的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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