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3、金大中最後的申述(1 / 3)

1980年9月17日,金大中被指控為煽動叛亂罪,在軍事法庭上受審。本文是他在法庭上所作的申述。他講完這番話之後,他的至親摯友熱烈鼓掌並激動流淚。他們雖然被迫退出法庭,但仍高呼“勝利屬於我們!”接著,他們在“這是捏造!”“民主萬歲!”的口號聲中又被推上大客車,迅速送離法院。1980年11月3日,軍事法庭判,決金大中死刑,1981年1月23日改為無期徒刑。

我站在這裏作最後的申述,此劉我想起了一件往事。去年11月5日,我在家裏觀看電視新聞樸(正熙)總統的國葬儀式時,我仿佛被釘到了座位上,連一秒鍾也不敢錯過。

那時紅衣主教金壽煥的一句禱辭,至今還凊清楚楚地留在我的記憶中。他說:“主啊,讓我們全體懂得樸總統的死的意義罷!”

從金主教的觀點看來,再沒有什麼事比樸總統的死更為不幸了。自然,那也的確是一個具有曆史意義的時刻,它標誌著一個新的時代已經隨著“維新體製”(樸正熙獨我時期)的結束而來臨。當時一陣無法形容的強烈激情支配了我們,使我們感到渴望民主的人流如同澎湃的怒潮,正在衝決被視為難以衝破的長堤。但是,隨著5月11日而來的宣布全國戒嚴,我們的民主理想又經受了一場非同尋常的考驗。

雖然有許多人在“10月26日”(1979年,樸的死期)以後重又感到樂觀,但我仍然表示擔心。盡管我確信民主的時代必將於80年代到來,但我還是感到它在目前還有許多巨大障礙需要克服。樸總統對韓國統治了18年,顯然他會留下一筆“遺產”,這就是“維新沐製”的政治勢力。這種強大的政治勢力是決不容許人們忽視的。這股“勢力”雖然並無能力贏得民主主義或勝過共產主義,但是,我卻從來不主張把這個“維新”勢力完全加以排除。我在基督教女青年會發表演講時曾提到“民族魂”,主張次官級(副部長)以下的政府成員應當保持不變。我確信我們大家都應當通過選舉來決定進退,我主張同金鍾泌——維新分子之——進行公平競爭;因為隻有選舉才是人民的最終判決。

若不是由“10月26日事變”,釜山和馬山的重大事態(1979年兩個南部城市中發生的反樸正熙起義)本來會遍及全國的。但由於出現了“10月26日事變”,局勢便僵持不下,民主力量和維新體製勢力雙方都既無勝者又無敗者。我作為一個基督教徒,相信局勢的這種急轉直下乃是不可抗相的。

10月26日之後,我認為當務之急莫過於保證國家安全、經濟穩定和恢複民主。我的結論是:為了實現這個任務,大家都必須與崔圭夏的過波性政府合作。我以堅持一貫的方式提倡民族和解而不采取政治報複。為了這個目的,我要求與崔政權進行一次政治對話,以表示我願意原諒那些曾參與(從東京)綁架我的人。我反複申述我們需要政局穩定。我之所以采取這個立場,是因為我認識到萬一發生全國性動亂,我國的民主化本身將會麵臨嚴重危機。我相信,我國人民無需借助全國性動亂就能將民主推向前進。而且,我更加堅定地相信,如果在軍事管製的政權下出現混亂局麵就勢必難免和軍方發生衝突。而局勢如果向這個方麵轉變,我擔心那些不希望民主到來的勢力可能組織對於民主勢力的一場政治反攻。

可是無論我的信念多麼真誠,又多麼為此擔心,卻仍然發生了5月17日事件;但無論怎樣,首要的責任是在政府身上。韓國人民在此表現出超乎尋常的紀律性和克製,贏得了全世界的讚美。我在那段時期會見的很多外國使節,他們都稱讚韓國人民的自製性和紀律性。我們的人民不但表明了他們有為民主而戰鬥的勇氣,而且也表明了他們是理智的,他們能夠自律。盡管這樣,政府仍是背離人民的願望,一意孤行,製造動亂。首先,以戒嚴令為例。崔圭夏總統在就職之後仍然繼續堅持戒嚴,雖然已經沒有什麼理由需要這樣做。繼續戒嚴的結果便是不必要地挑起人民的不信任和猜疑終於導致了全國性混亂。

其次,政府一麵承認本身是過波性的政權,一麵又不明確公告轉交政權的日程。這樣就又造成了公眾的不信任和猜疑。

再次,雖然人民明明白白地要求直接選舉總統,以及以“小選區”選舉國會議員,而且國會組織的修改憲法的起草工作已在進行;但政府卻另外設置了一個修訂憲法的審議機構,並故意討論所謂的“二元執政製”和“中選區製”,從而表現出一種極為曖昧的態度,以致學生感到他們必須上街遊行。不過,我並不讚成學生們上街遊行的決定,直到今天,我仍認為他們應當等待崔內閣改變態度,等待國會取消戒嚴令。我至今不理解學生們在5月31日上街遊行的原因,他們沒有信守自己隻在校園以內遊行的諾言。對於導致學生作出這個決定的背景因素,我存有疑問。但即令如此,過波性政府本身畢竟沒有能夠消除民間的猜疑和不信任;而且,人民雖然強烈要求,但國會始終未能按期開會。這些失誤使我們喪失了重要契機,結果造成了當前的這種局麵。

在我國,一方麵顯然存在著全鬥煥總統的維新派力量,而另一方麵則是大多數人民的渴求民主的力量。二者之中,誰也無力在鎮壓對方的同時又領導這個國家。我們民族早就應當踏上民主之途了。而且,我們的人也確有這種才能。為了避免當前這種悲劇重演,這兩種對立的政治力量應當對話,互相采取一種寬容的態度。

對當前(在法院對我提出控告)的這個案件,政府稱為“金大中及其同謀陰謀煽動暴亂案”。如果判定我一個人竟然有能力煽動和組織學生和人民,那麼,政府為什麼不對我提出的對話要求作出反應?政府為什麼甚至阻止發表我要學生們克製的呼籲書?政府為什麼又要阻止《東亞日報》發表該報約請我撰寫的文稿?我以韓國實現民主為重,不以我個人獲任總統為重。因此,我一直隻是致力於民主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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