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日記001(1 / 3)

自序

我叫莫升仁。

在旁人眼中隻是一個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陌生人。

除了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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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付出

古人有雲,寧得罪小人,莫得罪女人。我說,寧得罪女人,莫得罪經期中的女人。不然的話你絕對會死得很慘,又或者說你會死得很徹底。古人誠不欺我也。

故事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估計我這樣的懶腦袋,是不太可能記得清楚了。不過要是有什麼東西,我必需牢牢記住的話,那麼一定是我的名字。

讀者你們好!我叫莫升仁。對了!就是陌生人。

從今天起,我們將一起走過我的人生路,一切從我的陌生人日記開始。

每天,我們都在為自己的生計而東奔西走,忙裏忙外就是為了那兩三餐。每一天,我們都可以看見幾百乃至幾千個陌生的麵孔,你可能會在昨天、今天、明天裏麵和他們相遇、認識他們。不過更多的是,他們永遠對於你而言,都是陌生人。

或者有人說,某某某穿西裝的,我每天都在車站等車的時侯碰見他,我們之間有著默契,我們碰麵的時侯都會互相點頭示意。又比如說某某長發美女,每天中午都會在某某餐廳用餐,我總是在那裏偷看她……其實,所謂的陌生人對於我們來說,有些時侯的確並不陌生。

每一天,我們都遇到許多的陌生人,每一天,我們都碰見許多熟悉的麵孔。每一天,我們都能夠看見,許多熟悉的陌生人。

我,相對於無數的人類而言,同樣是那麼地陌生。可能每天在大街上,都可以發現千百個和我身形差不多,相貌差不多,言行差不多的陌生人。不過正是如此陌生的我,卻在每一個寧靜的夜晚,搖身一變,成為另外一個不太陌生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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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莫升仁,白天的時侯,是一個平凡的公司小職員。公司很小,我也很渺小。雖然公司不是很大,才那二十來號人,可是偏偏就是有相當一部分的同事,他們在和我共事了兩年以後,仍舊無法準確說出我的名字。

過程其實簡單而搞笑。在許多的時侯,我總是和同事甲乙丙丁在通往公司的電梯裏麵碰麵。他們總是拍著我的肩膀表示熟絡。“你很麵善啊!我知道我們一定是同事來的。不過名字掛在嘴邊,硬是說不出來,你叫什麼名字來著?唉!話說回來,你的樣子還真他媽的有點陌生……”

他的粗口說得不錯。我還真有點陌生。不過絕對不是我樣子的問題,而是我的名字。真不知道他要是想起我的名字原來就是叫做莫升仁以後,又會有什麼想法呢?

不過他不會產生什麼想法的。因為隻要一離開電梯,他還是他,我還是我。直到下一次在電梯裏碰麵以前,我們之間根本就不會再接觸,所以他不需要記得我究竟叫什麼名字。哪怕我不存在也沒有所謂。稱呼,不過是見麵時侯的客套說話而已。

每天,我都很認真地在公司裏麵上班,工作。完成老板每天分配給我的任務。基本上我完成得都挺不錯的。雖然每天都有八個小時的法定工作時間,不過我通常六個小時就完成了。我常常能夠節省出許多時間來進行我的下午茶。

我這個人就是有這麼個毛病:喜歡吃點零食。作為男人,我有點怪,一不抽煙二不喝酒,三不賭博四不叫雞。可以說男人喜歡的東西,我都不幹。我公開的說法就是:這是我祖先流傳下來的家規。反正我有零食吃,大可以頂替香煙的提神作用。

公司裏麵的人,上至大老板,下至洗手間清潔的大嬸,都很看不慣我下午茶的作風。他們總是目露凶光地緊緊瞪著我,從神態上表示:他們很討厭我經常吃下午茶。

所謂的下午茶,其實包括很多的方麵,其中包括必不可少的紅茶類飲料。某些時侯我會轉換品味,偶爾飲用一些綠茶,甚至是奶茶,不過這類的飲料在我的下午茶時間裏麵,必定會出現。

然後就是種類繁多的糕點食物。古今中外,隻要是想得到的,幾乎都在我工作的桌子上出現過。我挺喜歡吃東西的。尤其是一些甜點。雖然現在整整二十七歲了,但是我仍舊喜歡小時候最愛吃的棉花糖橡皮糖。那東西吃起來不費勁,同時又能夠使我集中精神。

我的上司、同事,普遍都對我的下午茶表現得很不滿。因為我總是在下午三、四點的時侯,準時拿出我的寶貝鐵罐子,衝泡那麼一杯濃濃的紅茶,津津有味地品嚐起我的茶點來。

他們經常都是繼續忙碌著他們手頭上的工作,眼睛目不轉睛地瞪視著可憐的我,意圖從視覺上瓜分掉我的食物。

問題是,他們為什麼不放下手上的工作,參與到我的下午茶的行列裏麵去呢?這就要怪我們現任大老板的父親,公司的創始人卡德爾先生了。他曾經在二十多年前,訂立了一個規矩:隻有且隻能是去年工作最勤快,速度最高效率最好的職員,才能夠享受下午茶的特別待遇。

這樣的規矩也就是意味著,公司裏每年就隻有一個人,能夠自由地進行下午茶而不受公司內部的任何條款限製。不幸,這連續兩年,名額都被我獨占了。也就是說,現在我公開吃下午茶,在這公司裏,也是合法而無可批駁的。除非反對者無視創始人定下的規矩,又或者他已經離開了這公司。

大老板天生就恐懼他父親,而我的寶貝同事們,為了他們養妻活兒,為了微薄的薪水著想,終究還是決定在現實中放過了我。一致容許了我兩年來的滋潤的下午茶時間。

可是究竟這些笨人有沒有想過一個簡單的問題:我的特權,其實就是我努力工作的證明。誰有本事提前完成自己的工作,而且完成得非常完美,相信無論誰是他的上司,都會樂意褒獎他一下吧?我不過是用我完成工作以後的時間,來享受一下下午茶,他們為什麼又會無端端地生氣呢?

我覺得他們沒有這個資格。不過這不是事情的關鍵。他們足夠的蠢笨才是問題的核心。就是因為他們能夠很高技巧地跳過自身工作上的不足,而把矛頭指向認真工作的我,所以他們才會在平時刻意地疏遠我。至少他們覺得缺少朋友的我,在吃下午茶的時侯無比那麼愜意。

我倒!這是哪門子的理論?不過這樣也好,因為今天的故事,就是從吃下午茶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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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個人在他們漫長的一生中,總會麵對一次甚至數次的流血的情形。許多時侯,隻要我們一不小心,稍微不慎就會受傷。人類真的很脆弱,我們無法向一些生長力旺盛的生物,可以自動療傷。我們能夠做的,不過是讓傷口停止流血,等待愈合,而且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留下傷痕。

平時我也是一個不大出風頭的人,隻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公司小職員。如果可以,我會永遠記住那一天。那個首次讓我受傷流血的那一天。

從來就沒有想到過,完全是我出於好心的某次突然行為,居然會產生這麼深遠的後果。要是真的要判斷我的人生的話,那麼那一天,將會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轉折點。一個讓我擺脫平凡,轉而呼風喚雨的日子。

事實上,那天的事情真的是乏濫可陳,了無生趣。不過說真的,這樣的事情,其實應該早就有征兆的,就是我自己沒有以前過於善良,沒有認真地去計較和考慮罷了。那天,我不知道自己在什麼角度什麼層麵什麼時間什麼場合,得罪了一個我根本就不應該得罪的女人。

可是,最終我還是得罪了。盡管無論是事前還是事後,我都不清楚自己究竟在什麼地方得罪了她,可是我畢竟還是得罪了這麼一個人。於是,我的人生改變了。

首先聲明一下,我的人生並不是因為這個女人而改變,而是因為我無端端地得罪她,而產生了原來根本不會發生的偏差,於是我的人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倒黴地產生了新的變動。以至後來,我開始懷念起這個女人來了。

我真的真的很感謝和討厭她。若是沒有了這麼一個人,我的人生將不會如此燦爛奪目有趣,可同樣的,要是沒有這號人,我的人生將沒有那麼多的古怪危險隨時必需麵對死亡的經曆。她就像天使和惡魔的混合體,無時不在我的記憶中糾纏著,讓我醉生夢死,不知生死。

要是我的壞腦袋沒有記錯時間人物地點的話,那天是公元前……哦不!應該是公元!要是公元前的話,我可能還是什麼未開化的古人了。抱歉!腦筋不好!嗬嗬!

那天應該就是公元2005年。對!我不會記錯的!那天正好是公元2005年的4月4日。我本來也不是太喜歡這麼邪的一天的,不過要是那天沒有發生這麼多事,可能我的一生就不會有這麼多值得懷念回味的經曆了。

究竟那天裏麵,發生了什麼驚天動地天翻地覆的事情呢?為什麼作者我一再描述了這麼久,還沒有點到重點呢?其實,那天的事情實在是再簡單不過了,簡單得我都不敢說出來讓大家分享一下……

在公元2005年的4月4日,事實上我仍舊是那個平凡公司的小職員,依舊幹著稀疏平常的工作。沒有什麼特別,沒有任何值得記住的工作。很簡單,每天都是很簡單地過著。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個很有大誌的人,至少我不是一個有上進心的男人。

我不喜歡爭鬥,不喜歡勾心鬥角,不喜歡巴結上司聯絡同事,所以我工作了快五年了,還是一個小職員。沒有接受過獎勵,沒有被提升過,沒有轉職,沒有一切熱愛工作的鬥心,沒有對自己的人生充滿著什麼希望和幻想,沒有不斷掙紮不斷往上爬,沒有……

總之一句話,全世界最鄙賤最下層的碌碌無為的人的名單中,肯定曾經留下過我的名字----莫升仁。

對!曾經!我說的是“曾經”。因為從那天起,我的人生改變了,我的人生開始散發出美妙的光芒,我的人生開始變得輝煌燦爛!因為,我的名字就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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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天起,每次我在吃下午茶的時侯,都會不約而同地回想起當天的情形,一切就是那麼地清晰:

我是從三點四十九分開始吃我的下午茶的,因為我已經把當天屬於我的工作全部完成了,所以我能夠優哉遊哉地品嚐著早上就公司樓下左拐角直走二十米在往東麵過馬路後步行十秒後的一間茶餐廳裏麵買回來的馬蹄糕。對!就是馬蹄糕。我正在滋味地品嚐著那富有彈性的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