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餘心之所善兮 雖九死猶未悔(1 / 1)

——記周誌初烈士

周誌初,1905年出生,祖籍廣東梅縣,自幼隨父僑居南洋,父親是南洋華僑中極富影響的大資本家。他早年回國讀書,1924年考入唐山大學,後轉入上海南洋大學電機工程係學習,曾著文《南洋的過去現在及將來》,對“學生唯一的職責是讀書。除開讀書之外,絕對不應當參加任何活動”、“二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專讀聖賢書”之類的觀點進行批駁,提出“除了讀書外,學生還須致力於課外活動——學生運動(尤其是社會革命方麵的)”。當時的南洋大學是整個上海地區學生運動的中心,他是南洋大學學生會的領導人之一,同時也是《南洋周刊》社訊息編輯部主任。1925年他積極參加了上海的“五卅”運動。

1925年,周誌初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積極投身革命運動。同年11月,他在校內發起成立“唐山大學同學會”。次年,當選為南洋大學學生會正委員。

1927年5月13日,國民革命軍東路軍前敵總指揮政治部主任陳群簽署第672號令,以“清黨運動”為名,對共產黨、共青團進行迫害。命令所附的“南洋大學被告學生名單”中,周誌初赫然名列12名“C。Y。之重要分子”的第二位。7月,迫於政府壓力,南洋大學開除了周誌初等52名進步學生。

1927年底,周誌初調到上海市總工會工作,任秘書(相當於秘書長)等職務。1928年2月16日上午,周誌初出席市總工會召開的會議,由於叛徒的出賣而被捕,關押在上海龍華司令部的牢房裏。為保護當時也在同一獄中的江蘇省組織部長陳喬年,他假稱自己是陳喬年,但是最終被識破身份,陳喬年未能獲救,周誌初也從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周誌初的父親在上海商、警各界也有影響和勢力,經多方周旋,耗資疏通,周誌初由死刑改為4年有期徒刑。1928年5月初,周誌初等人被押送到漕河涇江蘇第二模範監獄關押,他們仍然堅持鬥爭,經中共江蘇省委批準,在獄中成立了獨立的支部,周誌初擔任支部宣傳委員。

1930年,周誌初的父親回國,設法聯絡國民黨元老林森和高級將領陳銘樞,終使他提前釋放。父親隨即安排他住進東方旅社治病養傷,準備待其身體稍好時即出國繼承家業。他不為所動,利用外出看病的機會找到黨組織,終於在父親帶他出國的前夜,悄然地離開。他很快就回到黨組織的懷抱,重返戰鬥崗位,並且擔任了閘北區委書記。

1931年,周誌初再次被捕,不久病逝於獄中。建國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高福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