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哼哼,道:“明日還要找王英華算帳,就這麼回去?你們都不許走!”
“找她算帳?”三小姐說話很不客氣,“這兩年你住的誰家房子,你吃的誰家的米!人家替娘照管我們,你說個謝字成不成?你還有臉著娘瞎胡鬧!我們走,別理她。”
大家上車,馬車的車輪沒轉幾圈,大小姐喊車夫停車,自己爬上來了。
王耀芬靠在桌邊睡至天亮,尿急醒來一看,屋子裏頭隻有一個老娘,姐姐妹妹和妹夫們都不見啦,他問到旅舍櫃上,守櫃的小夥計從地席上爬起來,把四妹夫寫的個紙條給他,說:“客人把房錢結過了,你今天要是不走,記得來付房錢啊。”
王耀芬拆開那個紙一看,上頭寫著:你要幹缺德事,妹夫們就不奉陪了。你要陪丈母娘回家,以後咱們還是親戚,你要不消停,我們還敬丈母娘,就不搭理你這種禽獸。
四妹夫這個話說的極是不講情麵。王耀芬惱的要死,把這個紙條撕碎了還氣的直跳。天亮他的攙著老娘去柳家大宅門口要找王英華理論,守門的指點他:“老太太昨天來鬧,要死要活鬧的英華小小姐害怕,嚇病了,燒了一夜。若是為著兩家分家事帳目不清,直接去縣衙,自己寫不來狀紙,縣衙門口左邊紙筆店裏有專門代寫狀子的王老瞎,找他寫一個為分家事狀告親叔的狀子去。”
王耀芬愣了一下,反問:“她傻不傻,一告就抽走三分之一。”
“你不告,耀祖和耀宗少爺一根草都不得到手,你去告,你手裏的還能弄三分之一回去。”守門的樂嗬嗬指點王耀芬,“快去吧,怎麼告都成,小小姐早把帳本什麼的準備好了,就怕你不告。”
明明是來鬧翰林叔叔給他寫免稅證明的,怎麼變成為分家事狀告親叔了?其實當初真不該分家!二叔那個後老婆手裏藏的有錢他是曉得的,但是有多有錢他是真沒想到。
柳三娘憑什麼那樣有錢?分了家之後大把掏出來花用,還不是二叔在京城做官摟的錢都讓他後老婆藏起來了!若是不分家,書院沒錢二叔還是要掏,若是不分家,一大家子要吃要用二叔也是非掏不可的。他們一回家就打著分家的算盤不肯回楓葉村居住,分明就是瞞下資財心虛。分家時二叔故意什麼都不要,族裏說起來,看見他通沒一句好話,都說他虧心,說二叔厚道!虧心的人過的什麼樣的窮日子,厚道的倒可以給女兒陪嫁六十八頃田地!學政還辦了他一個不孝二叔的罪,革了他縣試的錄取資格!有這麼欺負人的嗎?明明是二叔藏了私,把家當都塞他老婆嫁妝裏頭了。現在一說起來,都說他不好!嫌貧愛富也沒這樣勢利的,王家全族沒一個好東西。
王耀芬此時恨二叔到十分,恨柳三娘和王英華足有十五分。現在王英華還想摳他手裏的田地?一畝五十兩銀呢,她想的美,告她,就說她的嫁妝是姓王的,一經官府手,叫她不死也脫層皮,咬著牙恨道:“告,非告不可。”
王耀芬雇了個車,帶著老娘要到縣裏寫狀子,車在半道上就給他前嶽父截住了。嶽父也沒跟他客氣,就說了兩件事,第一條散夥,讓把墊的銀子還回來,第二條,退親。
王耀芬手裏捏著的地契,一大半是前嶽父寄在他名下的,一小半是前嶽父墊的銀子讓他贖回的典地。買的地賦稅確實不大清楚,舊年富春縣那場大火燒掉了半邊縣衙,放帳的庫房燒掉了一間半,有些人家運氣好,舊年交稅的帳目還在,有些人家過日子仔細,把幾十年交稅的收據都留下做了帳,查稅補稅當然不怕。但是運氣不好的沒了底帳怎麼辦?縣裏沒有底家裏沒有帳,又跟有數的幾個當過官能免稅的挨上不邊,隻能賣地!當時知縣背黑鍋就是典史暫署印,買賣田地人說帳本燒了他問都不問,那會兒富春田地買賣好生興旺,都說買的沒有賣的精,一點不假。
王家出了個進士,王翰林掛名給親戚免稅錢幾十年,典他家地原也是圖這個好處的。(典地不是一次性賣地,比方說一畝田直接賣是四兩銀,典出去最多三兩銀,地契什麼的都不改,還是姓王,賣主想贖回非常方便,要賣斷隻能優先賣給典他家地的。所以敗家子都是先典地再賣斷,這裏頭花招不少,不必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