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潔聲音並不大,卻也不,待她念完,林夏四周霎時寂靜了下來。
林夏一把搶過稿紙,隻聽嗤的一聲,撕了兩半,接著嗤嗤又聽幾聲,那稿紙已被林夏撕成了碎片。
這一連串的動作太快,等到任潔反映過來,那紙已成了碎片,就是用膠也粘不起來了。任潔跺了跺腳,看著林夏道:“這麼好的詩,你幹嘛把它撕了。”
林夏環顧四周,隻見她周圍的同學也都看著她。忙伸手按住任潔的肩膀,壓著她坐下了,遂壓低了聲音道:“你這麼大聲念做什麼,我不過是隨便塗鴉了幾句,你還將它念出來,羞死人了。”
任潔瞪大了雙眼,直直的瞪著林夏,“那句子是你寫的,你沒偏我吧?”語氣中滿是不可置信。
林夏瞧了她那樣子,好笑的點了點頭,“隨手亂寫的幾句,你這麼大驚怪的幹什麼。”
任潔直勾勾的盯著林夏,將她從頭看到腳。當然,鑒於兩人都坐著,任潔自然看不到林夏的腿,隻是那眼神,卻將這個意思表達的淋漓盡致。
瞧了她這樣子,林夏在心裏暗暗笑了笑,從前怎麼沒發現任潔這麼可愛的一麵。正這樣想著,卻聽任潔仍有些不可置信道:“沒想到我身邊竟然有個才女,林夏,你既然能寫出這麼好的句子,為什麼不往這上麵發展,當一個作家。啊,作家,我居然是未來作家的好朋友,想想都不可思議。我不管,林夏,你必須得當作家,不然豈不是枉負了你這才華。”
林夏好笑道:“我不過隨手寫了幾句,既沒有章法,也沒有內容,空乏的很,哪裏當得起才女這個名號,你可別亂。”
“切,”任潔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老頭子,想這麼多幹嘛!咱們年輕,有的是時間,沒有章法你就寫個章法大綱唄,不行就寫意識流,那個意識流不是有一本很著名的書,叫什麼《似水年華》麼?”
“是法國著名作家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林夏糾正道。
“對對,就是這個什麼特的,你看這本書,連個中心人物都沒有,更別完整的故事和波瀾起伏,貫穿始終的情節線索了。可人家不照樣成了作家,還是個著名的作家。你現在這麼年輕,隨便寫個幾年慢故事不就有內容了麼,一定比這個什麼特的要好看。”任潔道。
林夏心裏了然,任潔正瘋狂迷戀《金粉世家》,而現在那電視劇總是播放冷清秋愛詩,她也學著那主角,整詩啊詞啊的,借了很多書,卻看不到幾頁便倦了。
倒是林夏將那些好的詩詞都抄了下來,有時間就細細品讀,從中學了不少東西。
林夏從就喜歡古典的東西,特別是文學這一塊。可是因為老爸重理輕文,最後便選擇了理科。盡管她不討厭理科,可對文科,她卻實是喜歡的。
她喜歡那涓涓的文字,如溪般流淌,喜歡那詩詞,用最含蓄內斂的話,表現世上所有美好的東西。可惜後來生活所逼,讓她不得不放棄了心中的夢想,一輩子庸庸碌碌的打工,直至生命的終結。
想到這裏,林夏握了握拳。任潔的很對,她還年輕,還有很多機遇和挑戰,上輩子沒有完成的夢,為什麼不能在這輩子成為現實。若她從現在開始打算,還是有很大的機會的。
隻是這事還需要細細想想,她不是孩子了,要好好籌謀打算。既然重生了,在過一遍上輩子的日子,那她重生又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