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李飛陽收到了王不知發過來的圖書樣本,線裝本,紅黑兩色的書麵,沒有什麼插畫,就隻是紅與黑兩種顏色,封麵“紅高粱”三個字,李飛陽並沒有請別人代寫,而是自己以行書書寫而成,交給了王不知。
作家自己出書,而且還自己提名,在整個文學圈子裏,還是第一次。
一般的作家,如果出書,要麼是以印刷體作為書名的形式,要麼就請書法名家題名,作為襯托或者說是宣傳。
李飛陽則不然,他就是自己寫書名,王不知給他推薦的幾個書法大家,他統統不要。
對於大漢現在的什麼文學界的書法家,李飛陽從心眼裏看不起。寫的字故作高深,東扯西拉,完全不成個樣子,偏偏有好事之徒,鼓吹什麼此人的書法已經到了爐火純青,高深莫測的境界,令人可笑可悲。
就像前世,郭沫若的書法被國人奉為精品,但在行家眼裏,狗屁都不是,康生就說過“我用腳丫子寫的字,都比他寫的好!”可見郭沫若在行家眼裏的地位。
關鍵郭沫若此人,人品也不行,拋棄前妻,卑躬屈膝,不知羞恥為何物,被同時代的文人所不恥。
魯迅當麵諷刺過郭沫若:“我遠看像條狗,近看像條狗,仔細一看,原來是郭沫若先生!”
如今,大漢的幾個所謂文學界的書法名家,也是被吹捧而出,恰如前世的郭沫若先生。這些人猶自洋洋自得,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郭沫若好歹也算是才子加『**』,還有那麼幾分才氣,如今大漢這些所謂名家,既無才氣,也無骨氣,甚至連禦用文人都算不上,偏偏自高自大,目中無人,所思所行,令人作嘔。
王不知在書裏麵作了序,談論了對《紅高粱》這本書閱讀後的感受:
一般來說,一部小說要出版發行,都會有一篇序文。
現在,這部書,是我厚著臉皮,死纏爛打的非得要求給他作一篇序文的。
我認為,我能給這部書來作序文,是我的榮幸,是我的驕傲,也是我對未來文學界一顆新星冉冉升起的見證。
本來,飛陽同學是不想作什麼序文的,他嫌麻煩。我給他推薦當世書法名家來給他的書題名,他不樂意,也是嫌麻煩。
最後為了省事,他自己寫了書名,讓我放在了書的封麵上,他的字很好,確實用不著求人題名。
我甚至覺得,這部書的序言,也應該是飛陽來寫才更為切題。但是,這個作序機會因為我的私心,被我要了過來。
那麼,就說說這部書吧。
這是一部讓我熱血沸騰的書,在平靜的文學之湖裏,這部書就好像一塊大石,扔進了平靜的湖麵,打破了如今文學界的平靜。
他描寫的不再是戰爭本身,不再是苦難的『**』他的角度已經不局限這些地方了。書裏麵對人性的呼喚,對暴力的直觀描寫,粗暴而驚心,直現了那種極度血腥的場景,由此在劇情裏麵產生的巨大的矛盾衝突,在讀者心裏也產生了極大的震感性。
如今大多數作家的寫作方式,基本上都是平鋪直敘,娓娓道來,下筆詳盡而用詞文雅。生怕與粗俗沾上邊,唯恐自己的文字裏麵沾染上一個“土”字。似乎隻有文字的文雅,才能襯托出作者本人的修養一般。
但是,李飛陽和大多數作家不一樣。
他的故事粗暴而簡練,血腥而又溫情。給人以極大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也隻有他這個年紀,才能寫出這種血性的文字,也隻有他這樣的才氣,才能講出這個鄉土之間血與種的思考。
我以為這個孩子隻會寫短篇,因為他的短篇小說,寫的實在是太過於優秀,我甚至就以為他所有的才氣都放在的短篇小說的創作上麵了,哪知道,他的長篇小說和短篇一樣的精彩,一樣的優秀。
有些人,生下來就是讓人絕望的,前麵有黃世昌和雲雨年兩位先生光耀當世,後麵能夠接替他們兩位地位的天才,我個人認為,就隻有李飛陽了。
最後,說一句,這是一部好書,值得仔細品味。
序章的最後一行的右下角寫到:王不知誠惶誠恐作序。
看完序文,李飛陽笑了笑,這位王不知老先生對自己還真是推崇。
不過,這個年代的文人,雖然經過了一場運動的摧殘,但是某些人,他們有些傳統的優秀品質還在,王不知就是其中之一。他對於青年文學作者的照顧,是完全沒有私心的,這一代文學工作者大多數都是如此,隻有寥寥幾個有限的陰暗之輩,但是陰暗之輩難以成事,對於這些人可以完全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