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給你快樂的那個人
就是也能帶給你痛苦的人
跟東方烈在一起的日子過得很快,每天一起上學、一起放學,有時大家晚上一起去喝點酒,感情果然是靠培養的,至少我對他的感覺已不象以前那麼討厭,可也隻是普通朋友的喜歡,因為我看不透他,靈怡和張怡對我嗤之以鼻。
據我多日觀察,除了我、曉日還有他的三個朋友,麵對其他人,包括靈怡和張恬,他的微笑溫柔而疏離,他的眼神犀利而無情。靈怡說這是王子的貴族氣質,張恬說這是優秀男人的本色,在我看來,這是用來隔離的保護膜——隔離別人的接近,保護自己。
直到這一天,我發現了他的一個秘密。
“池暮月,醬油沒有了,快去買一瓶。”
我們家打破古人“君子遠離皰”的斷言,從小到大,我最愛吃的還是池曉日做的菜。
“不要,我還在看電視呢。”我抱著抱枕斜躺在沙發上,眼睛盯著電視一動不動。
“你還要不要吃飯。”
“要”
“那就去買醬油。”
“我不喜歡吃有醬油味的炒蛋。”
真搞不懂池曉日,為什麼那麼喜歡吃醬油,恨不得每個菜都用紅燒的。
“我要醬油。”
“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是我做人的原則。
“啪”電源被拔了。
“你幹嘛呢,正精彩------”
某人不顧我的奮力反抗,把我拉到門口,打開門,推我出去,關門落鎖。
“開門,給我開門,池曉日,你聽到沒有。”
側耳緊貼著門,沒有一點聲音。
“曉日啊,天就快黑了,你怎麼能夠狠心讓你唯一的姐姐在外麵閑逛呢。”
沒反應。
“該死的池曉日,你至少讓我穿上鞋吧。”
“唰”聽到窗戶打開的聲音,我馬上跑出去準備接扔出來的鞋。
“嘩”接的很準,不過不是我的鞋,是樓上一家打開窗戶倒了一盆水,把我從頭到腳淋了個透。
夏天的黃昏穿著濕答答的衣服還是不好受的,尤其是赤著腳走在大馬路上接受路人‘關愛’的眼光。
我拿著一瓶醬油,東躲西藏的專挑小巷裏走,腳雖然痛一點,但不會有那麼多人用看瘋子的眼光看我了。
根據以往案情總結,夜晚無人的小巷是殺人、鬥毆、強暴的最好地點。
這不,眼前就有一樁幫派之爭即將上演,也不想想擋住別人的去路是多麼不道德的事,我躲在暗處不斷抱怨。
現在怎麼辦,回頭換條路——太遠,等我到家不用池曉日扒我的皮,我的腳底也會自行脫層皮;往前那條路——太難,十七個人麵對麵站著,我往哪個縫裏鑽都會被人看見。
“黑狼,你別太過分。”
放話的人是正對著我的一群人中之一,雖然爸爸經常教育我們不能以貌取人,可那人尖嘴猴腮的樣子實在讓我無法存有好感。
背對著我的隻有四個人,站在最前麵的男孩一身黑衣,看他的背影是又高又挺拔,明明渾身散發著戾氣,舉手投足之間卻有著優雅,莫名的讓我有種熟悉感。
見鬼的,我認識這種人嗎?
“黑狼,你到底想怎麼樣?”
被稱為黑狼的人還是未說一句話,隻是不停的玩著手裏的那隻打火機。
“我不想玩了。”
咦,這個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