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其對於政治這樣的“熱中”,所以他一有機會,便想出來做一點事,為國家做一點事。政治上的活動人物,有兩種不同之型式,一種是革命者,一種是改良者。革命者有他的政綱,有他的主義。他是要徹底改革的,他是要徹底建設的。改良者則不然,他不見得有具體的政綱。不見得有一成不變的主義,他不想破壞現狀,他沒有打倒了一個舊的,創出一個新的之雄心,他隻欲在現狀之下,使他盡量的改良,盡量的做一點好事。非萬不得已,他決不肯去推翻已成的勢力。因為他相信有所憑借而做事,每是犧牲最少而成功最易的。梁任公便徹頭徹尾是這樣的一位改良派的政治家。傳說中的伊尹,五就桀,五就湯,古傳中的孔子,一日不得其君,則惶惶然若不可終日,皆是這個型式中的人物。梁氏既是一位改良者,所以他在辛亥革命成功以前便反對革命而主張君主立憲;在袁世凱未露逆謀之前,便始終以為他還是可以與之為善的;在段祺瑞最無忌憚的時代,便也未覺得他是絕望了的。總之,他是竭力欲出來做一點好事的。現狀的能否根本推倒原是很渺茫的,所以還是就現狀之下,而力謀補助,力求改良,力求做一點好事,即僅僅是一點也是好的。像這樣的“熱中”下去,當然未免有“不擇人而友”之譏。然而他的心卻是熱烈的,卻是光明的,卻是為國的;即在與最不堪為伍的人為伍著時,我們也還該原諒他幾分。比之一事不做的處士,貪汙壞事的官吏,其善不肖為何如。何況梁氏也曾兩次的放下了他的改良者的麵目,為正義自由,為國體人格而戰,已足一洗其政治上的溫情主義者或容忍主義者之恥呢!
四
在學術上,梁氏對於他自己的成就也有很正確的分剖與批判。他的話是那樣的坦白可喜,竟使我們無從於此外再讚一辭:
啟超之在思想界,其破壞力確不小,而建設則未有聞。晚清思想界之粗率淺薄,啟超與有罪焉。啟超常稱佛說,謂“未能自度,而先度人,是為菩薩發心”;故其生平著作極多,皆隨有所見,隨即發表。彼嚐言“我讀到‘性本善’,則教人以‘人之初’而已”;殊不思“性相近”以下尚未讀通,恐並“人之初”一句亦不能解;以此教人,安見其不為誤人。啟超平素主張,謂須將世界學說為無限製的盡量輸入。斯固然矣;然必所輸入者確為該思想之本來麵目,又必具其條理本末,始能供國人切實研究之資;此其事非多數人專門分擔不能。啟超務廣而荒,每一學稍涉其樊,便加論列;故其所述者,多模糊影響籠統之談,甚者純然錯誤;及其自發現而自謀矯正,則已前後矛盾矣。平心論之,以二十年前思想界之閉塞委靡,非用此種鹵莽疏闊手段,不能烈山澤以辟新局;就此點論,梁啟超可謂新思想界之陳涉。……啟超與康有為有最相反之一點,有為太有成見,啟超太無成見,其應事也有然,其治學也亦有然。有為常言:“吾學三十歲已成,此後不複有進,亦不必求進。”啟超不然,常自覺其學未成,且憂其不成,數十年日在旁皇求索中。故有為之學,在今日可以論定;啟超之學,則未能論定。然啟超以太無成見之故,往往徇物而奪其所守;其創造力不逮有為,殆可斷言矣。啟超“學問欲”極熾,其所嗜之種類亦繁雜;每治一業,則沉溺焉,集中精力,盡拋其他;曆若幹時日,移於他業,則又拋其前所治者。以集中精力故,故常有所得;以移時而拋故,故入焉而不深。彼嚐有詩題其女令嫻《藝蘅館日記》雲:“吾學病愛博,是用淺且蕪,尤病在無恒,有獲旋失諸。百凡可效我,此二無我如。”可謂有自知之明。(《清代學術概論》第一百四十七至一百四十九頁)
他因為“愛博”,所以不能專,不能深入,因為他“每一學稍涉其樊,便加論列”,所以“淺且蕪”的弊,也免不了。然而他究竟是中國“新思想界之陳涉”,雖未必有精湛不磨的成功,然他的篳路藍褸,以開荒荊的功績已經不小了。且他還不僅僅為一個陳涉而已,他的氣勢的闊大,規模的弘博,卻竟有點像李世民與忽必烈,雖未及建國立業,其氣勢與規模已足以駭人了。他在政治上雖是一位溫情主義的改良論者,野心一點也不大,然在學術上,他卻是一位虎視眈眈的野心家。他不動手則已,一動手便有極大的格局放在那裏;不管這個格局能否計劃得成功。他喜於將某一件事物,某一國學術作一個通盤的打算,上下古今的大規模的研究著,永不肯安於小就,作一種狹窄專門的精密工作。例如,他要論中國的學術,便寫了一篇《中國學術思想變遷大勢》,要論中國的民族,便寫了一篇《曆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要對於“國學”有所講述,便動手去寫一篇《國學小史》,要對於中國民族的文化有所探究,便又動手去寫《中國文化史》。這些都是極浩瀚的工作,然而他卻一往無前的做去;絕不問這個工作究竟有無成功的可能。他的《中國學術史》,據他的計劃要分為五部分,其一:先秦學術;其二:兩漢六朝經學及魏晉玄學;其三:隋唐佛學;其四:宋明理學;其五:則為清學。他的《國學小史》為民九在清華學校的課外講演;五十次的講述,講義草稿盈尺。我們未見此稿,不知內容究竟如何,然即就其論墨子的一部分(已印行,即《墨子學案》)而觀之,已可想見其全書內容的如何弘博了。最可駭人的還有他的《中國文化史》的計劃;他為了要寫此書,特地先寫了一篇極長的敘論印行,名為《中國曆史研究法》。在他的已成的《中國文化史》本文的一小部分《社會組織篇》上,我們又見到他的《中國文化史》的全部計劃。這個文化史,範圍極為廣大,凡分三部,二十九篇,上自敘述曆史事實的《朝代篇》,下至研究圖書的印刷,編纂,收藏的《載籍篇》,凡關於中國的一切事物,幾無不被包括在內。現在且鈔錄其全目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