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個攬勝前兩天聯係我了,說是車主受傷了。”他還是笑,繼續說,“攬勝是便宜多了,不過人貴啊,也給你一起算五十萬吧。”
“……”
池楓確實受傷了,但那又不是我撞的……不過我也沒法解釋這個。
“……”
“所以說一共算你二百萬。”他笑著說,“你要是收了那二百萬,正好就平了。”
“……”
“其實把我給你買的東西賣一賣也能湊個差不多,”他還笑,“可是你全還給我了……失策啊。”
就是說嘛!
我說:“那你現在是什麼意思?”
他先是沉默,片刻之後,說:“你有五分鍾時間考慮,要不要跟我進去。”
我這才注意到,車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停了。
而外麵那棟建築並不是車管所,而是……民政局?!!!!
實際上民政局業務很多,什麼低保啦,福利院啦,彩票什麼的……
但看著那棟建築,我隻能想到一個可能:“你該不會是要……跟我領證吧?”
“嗯。”梁墨冬抬腕看表,說,“還有四分半。時間到了咱倆要是還沒進去,那就算了。”
“四分半哪夠?!!”我說,“戶口本兒還在家呢。”
他沒吱聲,拉開西裝,在內袋裏掏一會兒,掏出一遝證件,最上麵赫然就是我的戶口本。
他把戶口本跟身份證揣回去,又打開那本紅的,說:“咱倆就結三個月,等到了日子,就直接去換一本兒真的。”
他拿得是我那本離婚證假證。
那照片還是我p的,拿某圖秀秀p掉了六子和雪雪,畢竟別的都穿著校服,就這個沒有。
因為看著太稚嫩了,連辦假證的都說這也太小了,跟高中生似的。
所以結婚日期寫了個剛夠,是他過完二十二歲生日的第二天,那一年的十一月二十四號。
離婚日期則是我二十二歲生日的第二天,轉年的五月二十八號。
這段虛假的婚姻一共就存續了半年。
所以說,也就是陳婷為人到底還是單純,換個那種老油條一準兒就穿幫了。
我說:“所以你趁我不在偷偷翻我家!”
現在我知道他早晨到底在找什麼了。
梁墨冬說:“你要把時間浪費在抱怨這個上麵嗎?”
好吧。
“可是……”我說,“你不是說你不想娶我嗎?”
“嗯。”他說,“但我很想讓你好好跟我在一起呆一段兒日子,老老實實的,沒有別人。”
“……”
“就三個月。”他說,“我要完完全全地擁有你。你必須得按照你說的那樣,日日夜夜守著我……沒有別的男人,也不想。咱們做真正的夫妻。”
“……”
“三個月後,”他說,“那套別墅送給你,再加一千萬。”
這……
我說:“那你那個陸露怎麼辦?”
他沒回答,抬腕看表,說:“你還有兩分鍾。”
“就兩分鍾了嗎?”
這五分鍾也太快了吧,我都什麼還沒來得及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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