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夜裏,李益朦朧中看見了霍小玉。她仿若再生,她為李益對她仍有情意而欣慰,可也表明,到了地府她仍無法真正釋懷。我總要在這裏歎息,佳人已逝,鬼魂之說不過是李益的一種臆想。他希望霍小玉原諒他,可又明白這是不可能的。說到底人沒了就是沒了,又去哪裏得到逝者的原諒?
也許他們之間的情加上這份愧疚,足以令李益一輩子不能安心度日。再多的安慰也是徒勞,因為從此折磨李益的不是霍小玉,而是他自己。
文中說,李益與盧氏回到鄭縣之後,終日疑神疑鬼,懷疑盧氏不貞,先是虐打,後是休妻。後又再娶、納妾,仍然如此,他的一生就這麼毀了。這說法像是按照因果報應的邏輯編撰出來的,不一定屬實。不過,按史書上記載,李益的後半生仕途不順,生活潦倒,卻是千真萬確,霍小玉的詛咒應驗了。
聽說過許許多多的毒咒,霍小玉的這一個算是惡毒的了,與蕭淑妃詛咒武媚娘的程度不相上下,涉及範圍甚至更廣。不過我並不讚同她牽扯無辜。
她的詛咒很情緒化,因而遷怒於李益的妻妾,她隻是想報複,隻是希望李益不幸福,再也無法感受到愛情、婚姻的美好。
李益也明白霍小玉的用心,正如《雜曲》的最後幾句:
同器不同榮,堂下即千裏。與君貧賤交,何異萍上水。托身天使然,同生複同死。
他們近在咫尺,卻仿佛相隔千裏。他們貧賤時相識、相交,浮萍本就漂泊無依,他們卻還比之不如。這一世的命運是早已注定了的,但求能夠一同度日再一同死去。
霍小玉恨他,但沒有愛何來恨?他知道不是她本性惡毒,而是要通過毒咒來表達她那強烈的愛與恨。
在她看到李益的潦倒和不幸之後,她可會釋然?放過他,也是放過了自己。從此橋歸橋路歸路,下輩子不要再遇見他就好。我認為霍小玉不會釋然,因為她不是別人,她是敢愛敢恨的霍小玉。錯了就是錯了,恨了就是恨了,她不能原諒自己,自然也就無法原諒李益。她的愛很深,恨也很深,假使那顯靈的鬼魂是真的,不是也要在幽冥中糾結到永遠嗎?
霍小玉用她的生命染紅了千古被辜負女子心頭那抹恨,從那以後,世間的歡樂與美好全與李益無關,“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成了他的內心寫照。
當初,他若是再勇敢一點,再敢於承擔一點,也許他們將會是相忘於江湖的一段佳話。如果這世上有也許……回樂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征人盡望鄉。
“大曆十才子”之一的李益的邊塞詩雄渾有力,《夜上受降城聞笛》是其代表作。他的“幾處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劍白雲天”(《鹽州過胡兒飲馬泉》)有太白的豪放高邁氣,再有“別來滄海事,語罷暮天鍾”(《喜見外弟又言別》)又得杜甫的滄桑沉鬱之味。說他是“大曆十才子”中的翹楚並非言過其實。李益的閨情詩清雅有致,一首“嫁得翟塘賈,朝朝誤妾期。早知潮有信,嫁與弄潮兒”,把怨婦的心理刻畫得細致入微。可惜如此有才華的李益卻因霍小玉而終於永負惡名,被視作背叛信守忠孝仁義悌之人。
霍小玉與李益的相逢如魚得水,從一見鍾情到纏綿難分,十足的書生與妓女的戀情,二人社會地位與道德價值的懸殊,注定這是一場悲劇。她不想“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韌如絲,磐石無轉移”,也不願“今生已過矣,願結來生緣”,也不再奢望“不能同生,但願同死,千秋萬世,永不分離”。
同樣是誓言,李益的誓言害了霍小玉一生,霍小玉的誓言悔了李益一世。
霍小玉的臨死誓言像一根刺紮進李益心中,李益從此失去了歡樂,猜疑他的妻妾,精神恍惚,誤認為他的妻子盧氏和人有私情,常常打罵她。好端端的家庭再無寧日。《唐才子傳》中說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閑妻妾,過為苛酷,有散灰扃戶之談,時稱為‘妒癡尚書李十郎’。”李益被霍小玉嚇成神經衰弱,說明他還有點人性良知。李益後來得了強迫症,一連結了三次婚,都以休妻殺妾做結。
憑心而論,李益曾經真心摯愛過霍小玉,才會有此錐心徹骨般的傷痛,沒有了佳人,也就沒有千金一刻的春宵,沒有了風清月白相偎相訴的良辰美景。霍小玉可憐,為情送命,李益比她更可憐,身不由己,落得個負心的罵名。
而霍小玉作為難得的至情至性的剛烈女子,這一點無可爭辯。她悲劇的一生正如煙花,綻放在蒼穹,五彩繽紛,溢彩流光。煙花是悲壯的,就在那一刹那間迸發、綻放,然後隕落消失,宛如天空中的一道閃電,轉瞬即逝!
“來如花開,去似花萎,無常迅速,逝若光影”。煙花總能最深刻地給人以從生到死,從絢爛歸於沉寂的感覺。
《霍小玉傳》分明是一朵豔光四射的煙花,在黑暗的天空中極力綻放,卻比煙花更讓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