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設三公九卿(1 / 2)

皇帝名號製度以及五德終始學說,賦予皇帝以“天下之事大小皆決於上”的生殺予奪大權。然而,皇帝為行使這一權力,還有賴於一整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嚴密政權機構和官僚製度,有賴於上下有序的承傳製度。

大秦帝國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朝廷”,“朝”是指宮內皇帝朝見百官、商議並決定國家大事的朝堂,廷是指宮外國家各職能部門的辦事機關,亦稱外廷。朝廷的首腦是皇帝,他淩駕於法律之上,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對國家一切事務擁有最後決定權,此之謂“天下之事大小皆決於上”。

直接隸屬於皇帝之下的中央政府(即所謂“外廷”),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其最高長官有丞相、太尉、禦史大夫。

丞相:秦設置左右二丞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為文官之長,是中央政府中的最高行政長官,在皇帝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家日常的一切行政事務。丞相為“金印紫綬”。秦統一六國後,原廷尉李斯被任命為帝國丞相。

太尉:“掌武事”、“主五兵”,為武官之長,是中央政府中的最高軍事長官,在皇帝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家日常的一切軍事事務,戰時擁有領兵作戰的權力,但沒有調兵權;軍隊的調動權由皇帝一人擁有。太尉為“金印紫綬”。

禦史大夫:主管監察百官,“掌副丞相”,又“掌圖籍秘書”,相當於秘書長的職務,又負責監察百官,往往比丞相、太尉擁有更大的實權。禦史大夫為“銀印青綬”。

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作為皇帝在處理國家行政、軍事、監察及文秘三方麵事務的助手,以中央政府中上述三方麵事務的最高長官的身份,直接對皇帝負責,位在皇帝一人之下,居百官之上,合稱“三公”。

“三公”之下設有“九卿”(其數目不止於九),掌管中央政府中的不同職能部門,分管全國的不同行政事務,分別受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的領導,並直接聽命於皇帝。秦帝國中央政府的各職能部門有:

奉常:“掌宗廟禮儀”,主管宗廟、陵墓以及思想、文化方麵的事務和活動。其屬官有丞。

郎中令:“掌宮殿掖門戶”,負責保衛皇帝和上傳下達,“主管內諸官”,其屬官有大夫(“大夫掌論議”)、郎(“郎掌門戶,出充車騎”)、謁者(“謁者掌賓讚受事”)。郎中令以皇帝警衛和機要秘書的身份,與皇帝關係親近。在九卿之中,郎中令擁有較重的實權。

衛尉:“掌宮門衛屯兵”,即掌管皇宮的警衛部隊,其屬官有丞。

太仆:掌管皇室車馬,其屬官有丞。

廷尉:“掌刑辟”,是國家司法機關的長官,其屬官有正、左右監。

典客:“掌諸義蠻夷”,主管秦王朝管轄下的少數民族事務,其屬官有丞。

宗正:“掌親屬”,主管皇帝宗室親屬事務,其屬官有丞。

治粟內史:“掌穀貨”,主管全國經濟和財政收入,其屬官有兩丞。

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供皇室之用,其屬官有六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