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縣是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社會矛盾相對集中。特別是前幾年信訪問題十分突出,一度成為全省“信訪大縣”。麵對嚴峻的信訪形勢,義縣縣委、縣政府從強化責任、解決問題、夯實基礎入手,不斷增強基層防範和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兩年來,及時化解了大量信訪問題。2007年,全縣進京、去省集體訪登記為零,一舉扭轉了工作被動局麵,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一、強化責任,實現由職責不清向守土有責轉變
落實責任是做好信訪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義縣從強化責任入手,建立和完善全縣信訪工作責任體係,使信訪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一是明確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明確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對全縣信訪穩定工作負總責,其他領導實行“一崗雙責”,負責分管戰線信訪工作。同時,按照“屬地、屬人、屬事”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發生信訪問題所在鄉鎮、縣直部門是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求責任單位按照“依法、及時、就地解決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熱情接待信訪群眾,不準對信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敷衍搪塞,不準將矛盾上推下卸,對每個信訪案件做到事事有答複、件件有回音。對於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案件,明確由縣分管領導牽頭,協調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處理。對重點信訪案件實行縣、鄉、責任單位負責人和具體承辦人四級聯包責任製。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領導包案,特別是縣領導包案解決重點信訪問題。兩年來,共落實領導包案282件,其中279件得到解決或妥善處置。責任的明確和領導包案的落實,從根本上解決了部門間職責不清、領導不作為和推諉扯皮等問題,改變了群眾訴求無門導致矛盾激化,甚至進京去省上訪的狀況。
二是嚴格責任追究。縣委、縣政府將信訪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層層簽訂責任狀,並實行評先選優“一票否決”;對思想上不重視、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貽誤時機、工作不負責任而引發嚴重信訪事件的單位及個人,由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七裏河鎮三寶屯村群眾因土地承包問題,幾年來多次去省進京上訪。2006年4月,縣委對這個鎮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新調整的鎮黨政主要領導認真履行信訪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了此訪。上訪群眾派專人向鎮黨委、政府表示感謝,並贈送了寫有“人民公仆,執政為民”的錦旗。兩年來,義縣對3個單位實行了政績考核“一票否決”,對兩位不能履行信訪第一責任人責任的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調整,對3起在“兩項大排查”期間工作出現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二、破解難題,實現由治標穩控向治本息訪轉變
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是做好信訪工作的關鍵。兩年來,縣委、縣政府運用綜合手段,使一大批信訪案件徹底息訪。
一是加大投入,解決問題。在處理信訪問題的實踐中,義縣領導感到,隻有舍得投入才能使信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而且資金投入越早,解決問題的成本越低。因此,對於信訪群眾提出的要求,義縣按照“全部有理全部解決,部分有理部分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創造條件分步解決”的原則,認真解決各類信訪問題。義縣國營原種場因轉製問題,引發職工多次到國家信訪局上訪,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為維護上訪職工的合法權益,由縣政府出資妥善處理了此訪,上訪職工對此十分滿意。兩年來,義縣在縣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共投入資金900多萬元,解決和平息集體訪23批,個體訪45起。
二是以人為本,因案施策。在處理信訪案件過程中,義縣注重綜合考慮,逐案分析,采取不同措施加以解決,提高了信訪案件結案率和群眾滿意率。對無政策依據的信訪問題,義縣采取領訪方式,到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政策谘詢,讓信訪群眾明白上級政策規定,並做好勸導說服工作,爭取群眾的理解;對反映問題無理但生活確有困難的群眾,采取扶貧幫助、慈善救助、社會保障等綜合手段,解決其家庭困難,從感情上拉近與信訪群眾的距離。義州鎮居民趙桂芹因20年前丈夫工亡補償問題多次進京上訪,經縣信訪工作組調查,趙桂芹當時已得到合理補償,屬無理上訪,在調查過程中,信訪組發現其生活困難,從解決她生活困難入手,由財政拿出8萬元為其解決了住房等困難,使趙桂芹深受感動,主動息訪。兩年來,義縣共投入資金40多萬元,為76名信訪群眾解決了生活困難;將1500多名失地農民納入了社會保障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