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嶽飛成婚(1 / 1)

由於古代科技、醫學都不發達,再加上工業生產、各種賦稅,及戰爭等對人口的依賴性很大,因此古人一般都成婚比較早。為了促使農業的發展,古代多鼓勵生育,以給自己的國家壯大力量。古代女子逾時未嫁的,父母甚至要受到處罰,由官府出麵把她給許配出去。

古人是二十歲行加冠禮,意味著從此是成年人了,但是通常男子在十六七歲就成婚了,女子一般是十五歲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小嶽飛漸漸地長大了,到了成婚的年紀。

嶽飛本來打算等自己功成名就後再回來娶親的,但是家人極力反對。父親想要早日抱孫子,百善孝為先,於是嶽飛便遵循父母的意見,娶了劉氏。

嶽飛的家境比較貧寒,家中並沒有很多的錢財,因此妻子劉氏應該也是一般的農家女。

嶽飛與劉氏成婚之後,第二年就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嶽雲,這大概都是他到安陽縣韓家做“莊客”之前的事情了。

又過了七年,他們有了第二個孩子嶽雷。嶽飛和劉氏的婚姻大概持續了八年多,後來由於嶽飛長期在外當兵服役,家中有孩子和老母需要照顧,加上湯陰縣後來被金兵占領,劉氏最終撇下兩個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

在嶽飛貧困落魄的時候,妻子劉氏拋棄了他,改嫁他人,這著實讓嶽飛十分心寒,由於家中有老母和孩子需要照顧,嶽飛便娶了第二任妻子。嶽飛第二次結婚是在二十六或二十七歲,新婦人比嶽飛要大兩三歲,是一個明事理的通情達理之人,名叫李淑貞。她不僅孝順嶽飛的老母,而且將劉氏的兒子也視為己出,之後,她還先後為嶽飛生育了嶽霖、嶽震、嶽靄(後改名嶽霆)等孩子。

雖然說嶽飛有過兩次婚姻,但是他對待婚姻十分嚴肅。在古代,有權有勢的人都是妻妾成群,嶽飛當了大將軍之後,仍是以國家利益為重,將兒女情長拋到腦後,不但生活簡樸,而且絕不娶納妾小。有一次,川陝宣撫使吳玠為了搞好同嶽飛的關係,特地送給嶽飛一個美貌女子。但嶽飛連看一眼都沒看就將她退了回去,他說:“國恥未雪,聖上宵旰不寧,豈大將宴安取樂時耶!”嶽飛與第二任妻子感情很好,據說臨死之前還佩戴著妻子送的玉佩,可見二人感情之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