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秋。
晚上十一點,後海酒吧街漸漸恢複了安靜,很多店都掛上了“CLOSE”的牌子。客人們三三兩兩地從酒吧裏走出來,踏上歸途;酒吧的酒保和服務生們也放鬆下來,嬉鬧著給店麵打烊。
在酒吧街跟煙袋斜街的交叉處,一家名叫KINGDOM的酒吧卻仍然人聲鼎沸。KINGDOM的店麵不大,卻是四九城GAY圈內非常有名的一家GAY吧。
這家吧的第一任主人名叫程權,是個非常英俊的中年男人。一年前,他跟他的英國戀人傑森移民英國,將這家酒吧交給他的侄子程思管理。
像程權一樣,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樣貌:瘦削的高個子,柔順卻不女氣的馬尾辮,白淨的臉龐和迷人的微笑,讓許多來店裏消遣的客人覬覦非常,隻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程思的“主”名叫劉進,是個很憨厚的北方漢子。他們兩人一起經營著這家酒吧,經常舉辦各種主題活動和派對,把生意搞得紅紅火火。
比如今天,KINGDOM舉行的就是店慶四周年的派對,酒水8折,食物免單。小小的店麵被裝點得非常漂亮,客人們三三兩兩地坐在桌邊喝酒玩遊戲,時不時與忙碌著的程思閑聊。
程思親切地跟幾個客人寒暄了兩句,便拿著托盤回到吧台後——由於店麵很小,他並沒有請太多員工,自己兼任著調酒師和服務生的工作——用托盤敲了敲吧台旁的一個男人:“林子,醉了?”
“沒醉……”被敲的男人迷迷糊糊坐直身子,醉醺醺地抹了把臉——他就是我們這個故事的主角之一,林曦——看起來二十五六歲,相貌周正卻並不出色,臉上掛著大大的黑眼圈,一副長期睡眠不足的樣子,“幾點了?”
“已經過了十一點,你是不是該回去了?JOJO還餓著肚子呢,醒醒酒你就走吧。”程思拿起調酒壺,往裏麵倒了些蜂蜜,一邊忙活一邊八卦,“對了,我剛才看到有個男人跟你搭訕,怎麼樣啊?”
“不怎麼樣。”林曦稍微清醒了一點,聽到程思的發問,立刻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直男搭訕,能怎麼樣?嘖,所以我就不願來你這兒,你說我一個直男天天混在基佬堆裏像什麼樣子嘛……”
“行了行了,知道你是異性戀。”程思揚眉,往調酒壺裏倒了些溫水,“要不要天天把直男二字掛在嘴邊啊?我就隨口一問,這不是看你形單影隻,覺得你可憐,希望你早日脫團嗎?”
“我是可憐!”林曦笑嘻嘻,捧著心口耍寶,“身邊都是成雙成對的愛侶——還都是男男組合!隻有我自己孤身一人,連個能請教戀愛經驗的人都沒有……”
“呃,其實你可以跟路遙商量。”程思笑,提起了他們另外一個朋友的名字,“他栽在遊方身上之前,不是跟女的談過戀愛嗎?”
“拜托,他的經驗毫無參考價值好嗎!”林曦翻了個白眼,從冰桶裏夾起一塊冰放入口中,“他那種高富帥,怎麼能理解我們這種不矮但窮挫的屌絲?比如前一陣,我看上一小姑娘想跟人告白,就問路遙該怎麼辦,你猜丫說什麼?”
“說什麼?”程思眨眨眼,好奇地問。
“他說:啊?告白?那我可沒經驗……從來都隻有別人跟我告白,還真沒遇到需要我主動的時候——擦!”
“哈哈哈……”程思聽得大笑出聲,一臉理解,“他那人的確是……當年跟遊方在一起的時候不也是遊方主動嗎?還經常被遊方吐槽是:‘隻有在床上才像個攻’……對了,你怎麼不問遊方,他不是專門寫愛情小說?”
“寫耽美愛情小說,謝謝。”林曦一邊笑一邊搖頭,“再說,會寫小說就會談戀愛?那我還專門寫推理懸疑跟恐怖小說呢,你看我會破案和降妖除魔嗎?”
“好吧。”程思拿著調酒壺搖晃起來,還淘氣地耍了兩個花式,“那兩個人生贏家啊,咱們這些凡人隻要遠遠地膜拜就夠了。”
林曦立刻吐槽:“你也是人生贏家好吧!有店麵有資產,愛情和睦美滿……咱們這些人裏,隻有我是個一事無成的LOSER。”他接過程思調好的蜂蜜水,歎了口氣,有些放空地盯著小舞台上的舞者,腦子裏想著自己和朋友們的差距:
自己是個隻會碼字的宅男,當然,好聽一點可以說是個作家。在圖書市場上摸爬滾打了七八年,還是一副紅不起來的死樣子,勉強用稿費和版權費養活自己。家在北京,從大學就獨立出來租房住,這麼多年過去,卻依然租著那個四十多平的兩室一廳……車也沒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歲了,還沒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戀愛……
而朋友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