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全買那個覺得很尷尬,所以我就拿了個紙抽。”
我聽完後就笑得不行。全買衛生巾還好還帶個紙抽。
我沒跟他解釋,直接把他拉到了另一邊,他說要買奧特曼什麼的,當時我隻感覺到額頭滿都是汗。買小女孩的服飾他全挑粉色的,我在想,他也沒問過他女兒喜不喜歡這顏色,就擅自做主張。
等到他拎著大包小包出了商廈大樓,把東西拿到車後放置的時候,就在我打開車門想上車時,我看到了旁邊停著的白色蘭博基尼,隻覺得好熟悉,而後連城走過來問我在發什麼呆,我說那車子好熟悉。連城說喜歡的話改天就把我們的寶馬換成蘭博基尼,我搖頭。而後,從旁邊走出來一個戴著墨鏡的帥氣男子牽著一個女子走了過來。那不是林宸希還會是誰,我慌亂得不知所措,隻覺得很尷尬。剛想上車,走了。可是,連城卻不早不晚地和他打了聲招呼,
“Hi!”
林宸希把墨鏡摘了下來,隻是微笑著問了句,
“嗬嗬,我認識你嗎?”
我和連城都感到驚訝。而後,已經上了車的美麗女生,隻喊了句,
“老公,上車啦!別讓爸媽等太久。”
我微微一笑,心裏說不上什麼滋味。他看了我一眼,一臉茫然的樣子,而後,語氣裏滿是戲謔,
“小姐,你為什麼這樣看著我?難不成是被我吸引了?一見鍾情?嗬嗬。”
我的拳頭不禁捏緊,心裏冒出汗來。他不記得我了,他居然不記得我。等到他轉身開了車門上車,車子離開的時候,連城過來攬住我的肩膀,
“寶貝,我們回家吧!”
我回頭看了眼那疾馳而去的蘭博基尼。眼淚還是掉了下來。我不知道該是開心還是該難過,隻是覺得自己好狼狽,愛了那麼多年的那個人,從來沒想過把他從心上卸載下來。他倒是先把我給忘了,我不知道他是因為車禍而失憶了還是他因為過於恨我而假裝不認識我了。兩種結果,我寧願它是前者,即便他恨我也好,把我忘得幹幹淨淨的吧,而後,娶一個本本分分的女子度過餘生。或許,失憶比任何結局都來得幸福,因為他終於可以放下了,而我,卻還獨自守著這份殘破不堪的碎了一地的往昔記憶。
一開始,我並不相信命運,隻是,無數地抗爭過後接踵而至的蒼白讓我不得不相信這世上最強大的事物莫過於命運。遠方夕陽在悲傷的落幕,原來愛是張沒有終點的地圖。有的人愛著愛著愛著就淡了,有的人夢著夢著夢著就斷了,有的人笑著笑著笑著就哭了,有的人走著走著走著就散了,有的人等著等著等著就放了,有的人想著想著想著想著就忘了,最後我們是他們中的兩個。
原來,人是這樣蒼老的,從心的一端走向另一端,顛沛流離,孤城輾轉。原來,命運是如此強大,從有緣的一對拆到相對隻是陌生直至相見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