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蒙達從警局出來,徑直回了家。
他騙了陳警官,他知道。
可是他也是沒辦法。
難道自己要跟陳警官說,隻要男人的‘那裏’一放到自己的菊花裏,人就會突然消失?!如果陳警官不信的話,可以親身試驗一下?那樣的話,估計陳警官會第一個以流氓罪把自己關起來,搞不好還會說自己試圖大庭廣眾調戲警察,想想就寒。
已經錯過了飯口,孟蒙達也不喜歡做飯,就從廚房端了碗泡麵出來。
“又吃泡麵,對身體不好哦。”一個聲音響起。
孟蒙達不理,埋頭吃麵。
“你跟他說也沒有用,那些排不出去的防腐劑會沉積在他的身體裏,按他吃這個量,死後都能變成木乃伊了。”另外一個聲音說道。
孟蒙達繼續吃,麵已經吃完,開始喝湯了。
“真是一副窮酸相,當初大爺是怎麼看上你的?”第三個聲音插了進來。
“我哪知道?當初是你來搭訕我的,問你自己吧!”終於吃飽了的某人拍拍肚子,開始收拾桌麵。
等把桌麵收拾幹淨,孟蒙達打開自己大大的登山包。
把從警察局廁所順走的一瓶洗手液和兩大卷衛生紙放到衛生間;
用從警察局廁所拆下來的燈泡替換掉廚房那個已經像是鬧鬼一樣閃爍的燈泡;
把印著L市公安局字樣的中性筆放到筆筒裏;
把順來的塑料笤掃頭安了個木棍留著掃陽台;
把順來的一打一次性紙杯放到自家的飲水機上;
看著被安置妥當的所有東西,孟蒙達拍拍手——搞定。
第三個聲音不滿意了:“喂!你到底窮到什麼份上!連警察局都偷!”
孟蒙達不高興了:“什麼叫偷,我是納稅人!他們所有辦公用品都有我交的稅收在裏麵!他們偶爾回饋一下納稅人有什麼不可以的?!”
“哎呀媽呀,你沒救了,要是我在外麵,我現在先拿拖鞋抽你個半身不遂你信不?!”
孟蒙達剛想跟他吵,鬧鍾響了。
孟蒙達急忙回臥室換了衣服,出門開了自己的n手捷達出門。
車停在一棟大樓門前,孟蒙達看了一眼表,六點整,時間剛剛好。刷卡進門。
走廊裏冷的要命,還有陣陣涼氣從一些沒關嚴的房間裏吹出來。
孟蒙達徑直走到走廊最後一個房間,再次刷卡,走了進去。
裏麵用白布蓋著16四具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