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妻(2 / 2)

李秀蓮原本不想將玉鐲借出,可又怕小翠說她小氣,於是便違心地將玉鐲戴到小翠手腕上,並提醒她一刻鍾後就要歸還自己。

一刻鍾後,小翠取下玉鐲還給李秀蓮,李秀蓮卻並未接穩。

可想而知,那價值的玉鐲,當即就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這下可慘,聘禮剛下,李秀蓮還沒過門,就摔碎了趙家的傳家之寶。倘若此事宣揚出去,原本就對李秀蓮不滿意的趙父趙母,肯定不會再同意趙瑜娶李秀蓮!

在場的姑娘們全都嚇得半死,還好李秀蓮反應快,立刻叮囑其他人,絕不許將玉鐲摔碎的事抖落出去,否則她一定跟她們沒完。

緊接著,李秀蓮和小翠就一同去縣城,在數家首飾鋪裏找尋許久,才終於找到與趙家傳家寶相似的一隻玉鐲。

可是,那玉鐲價值不菲,需要50兩銀子。哪怕李家將所有積蓄取出,將田地、房子等家產全部賣掉,也無法湊夠這麼多銀兩。

眼看與趙瑜的婚事越來越近,無奈之下,李秀蓮隻得將此事告訴父母,讓父母幫忙出主意。

李父和李母哪裏有什麼好主意?

他們隻得四處找親朋好友借錢,甚至賣掉一套房子,可即使這樣,還是沒湊夠50兩銀子。

難道要讓李秀蓮放棄攀上高枝的大好機會嗎?不行,絕不能放棄!

如果李秀蓮能嫁入趙家,那她這輩子都能錦衣玉食,享盡榮華富貴;最重要的是,還能幫襯著家裏人,讓家裏人也跟著過上好日子!

於是,抱著這樣的心理,李父和李母就決定將李明珠賣給張家五兄弟,以便湊足銀兩,買到那隻相似的玉鐲,也好讓李秀蓮順利嫁入趙家。

李父李母認為,張家五兄弟雖然窮,但好歹個個吃苦耐勞,淳樸善良,模樣也算英俊。即使李明珠被賣過去做共妻,也不見得就會過得淒涼。

誰知,年僅15歲的李明珠無法接受被賣的殘酷事實,於是在張家五兄弟來接人的前一天投河自盡。

李明珠被淹死後,周小倩的靈魂就恰好穿越過來,以至於李母等人都以為李明珠自殺未遂,是以剛才李母才哭著勸說周小倩,讓她不要再自尋短見……

回想起李明珠的種種記憶後,周小倩如墜冰窖,整個身體變得僵硬而冰冷。

以目前的狀況來看,她大概回不了21世紀了吧,既來之則安之,隻能走一步算一步,從今以後,她就要學著適應她的新身份了——李明珠。

明珠,這名字的寓意,應該是掌上明珠吧?

可現在李父李母竟然要把李明珠賣掉,他們何曾將她當作掌上明珠來對待?這名字還真是諷刺啊!

周小倩越想越鬱悶,不禁心亂如麻。

見李明珠久久發愣,一直沒有換喜服,李秀蓮不耐煩了,俏臉一沉:“你什麼?快換衣服啊!”說著,就伸手去解李明珠的盤花紐扣。

李明珠心裏窩火,臉色也變得難看起來。

李秀蓮真是自己的親姐姐麼?

自己為了她的終生幸福要被賣給五個男人做共妻,就算她不傷心,至少也該心存一點兒感激吧,為什麼她居然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對待自己憚度還這麼惡劣?

李明珠越想越氣,啪地打掉李秀蓮的手,冷冷道:“我自己換。”

“你……”

見以前膽小懦弱的李明珠,現在竟敢對自己甩臉色,李秀蓮頓時又驚又怒,正欲發火,忽然又想到,溺水的李明珠,是大夫好不容易才搶救回來的;要是自己朝她發火,令她再次生出輕生的念頭,那就不好辦了。

萬一李明珠突然撞牆,或者咬舌自盡呢?那張家五兄弟豈不是會要求李家返回聘禮?

自己尚未嫁入趙家,哪兒來的錢還給那五兄弟?倘若事情鬧大,自己麵子上也過不去,畢竟自己是未來的趙太太。

算了,姑且饒李明珠一回,不與她計較。

思及此,李秀蓮冷哼一聲:“那你自己換,動作快點。”

李明珠看了李秀蓮一眼,並未再說話,隻是脫掉身上的粗布衫,換上喜服,隨後去洗漱。

見李明珠沒有再尋死的念頭,李母一邊往桌上擺碗筷,一邊大鬆一口氣,露出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