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臨床心理治療的適應證分類(1)(1 / 3)

本章從廣義的心理問題把不同症狀分為5類,再加上現在比較受關注的生涯發展問題共6大類,闡述了30種心理問題的特征。6類心理問題是:神經症水平的反應;精神疾病水平的反應;心身症和藥物依賴;智力障礙和自閉症;社會行為的問題;生涯發展的問題。

30種心理問題是:歇斯底裏症(癔病);焦慮性神經症;疑病症;恐怖症;強迫神經症;人格解體性神經症;封閉性神經症;神經症性抑鬱狀態;抽搐;口吃;選擇性緘默症;遺尿、遺糞;吮指、咬指甲;拔毛癖;神經性厭食症;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心身疾病;藥物依賴;精神發育遲滯;學習障礙;自閉症;癡呆;逃學;情感淡漠;不工作;不良行為;邊緣性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反社會性人格障礙;性行為障礙。

第一節概述

本書根據臨床的實踐經驗,把心理問題作如下分類:

(1)神經症水平的反應

(2)精神疾病水平的反應

(3)心身症和藥物依賴

(4)智力障礙和自閉症

(5)社會行為的問題

(6)生涯發展的問題

關於每一部分,先簡單地加以說明。根據第一章的表述,從(1)到(5)是廣義的“心理疾病”,(6)是符合“心理創傷”的主訴和行為。不用說,這種分類單位是兼容而不互相排斥。比如,有智力障礙,但是也表現出有神經症症狀、不良行為的案例。

本書在醫學中用的病名、診斷名的“分類名”在括號內表示,所謂的“症狀”如下表述。但是,實際上症狀名用原來的分類名比較多。當然,分類名被考慮為“症候群”可能較為妥當。而且,本書中,“心理疾病”的程度大致分為“神經症水平”、“精神病水平”、兩者之間的“邊緣性障礙水平”。關於這一點下麵稍稍加以敘述。

首先,(1)的“神經症”的用語,是非常容易被誤解的概念。換而言之,一般認為是因為產生神經異常的症狀的情況下容易采用,但是,在中樞神經係統未見異常的情況下,在臨床心理學、精神醫學中也被稱做神經症(neurosis)。

(2)中的“精神病”的用語非常容易招致誤解。相反,不產生神經遞質異常的疾病,被稱為神經異常而被接受。但是在臨床心理學和精神醫學中,被稱為精神病的疾病大體上被認為在中樞神經係統存在某種異常。因此,被確認表現出精神水平的症狀下,通常需要尋求醫生藥物治療等處置。

而且,神經症和精神病之間的邊緣被分類為“邊緣性精神障礙”。但是,今天,這樣的案例被分類於“邊緣性人格障礙”的很多。人格障礙中,因為一般情況下,被確認社會行為的問題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本書中,所謂的“邊緣性人格障礙”同時也被分類為“社會性行為問題”。

這樣的神經症、邊緣性精神障礙、精神病的概念,有病史上的變遷。本書中用神經症水平、邊緣性精神障礙、精神病水平來表現心理疾病的深度水平。多數的心理谘詢中,這3種分類作為病態水平而加以設定。這裏重要的區分指標是對外界和內在自我的現實思考和正確認識,即“現實思考”能力的水平。神經症水平有比較能夠成功地維持對現實的思考能力;精神病水平的特征是喪失了現實的思考能力;邊緣性精神障礙是因為“對現實思考能力”的部分缺失。

心理疾病的嚴重程度是根據心理創傷的深度(壓力、打擊的強度,煩惱、欲望無法得到滿足的深度)和個體的自我治愈力(處理問題能力的深度,對於煩惱、欲望無法得到滿足的耐性,人格發展水平)兩方麵所決定。換而言之,這是因為,如果自己治愈力減弱,即便是輕微的心理創傷也會誘發深度的心理疾病;如果自己治愈力強時,即便是有相當深的心理創傷,也能有合適的對應。

(3)中,指的是像這樣從心理創傷到引起軀體疾病。如同第一章所敘述的那樣,心理和軀體的關係是非常的複雜,尤其是以腦為首的中樞神經係統和心理歸結成單純的因果關係不合適。但是,心理和中樞神經係統以外的身體的關係是能夠捕捉到某種因果的、相互作用的關係。也就是說,如果經過中樞神經係統以外的身體係統,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明確地認為心理創傷和身體疾病之間的因果關係。

比如,上司的批評引起心理的打擊,伴隨這種打擊,引起中樞神經係統的變化,也引起內分泌係統的異常變化,結果,發生胃潰瘍和為了解除壓力過量攝取酒精的持續性結果(酗酒);根據病例,在某種程度上,能夠總結出患有肝炎的因果關係,而且,能捕捉到由酒精等藥物引起腦部萎縮等中樞神經係統疾病的因果關係。因此,如果中樞神經係統發生變異,可能引發心理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