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辯證法英文為Dialectic,由希臘文演變而來,原含有對話或爭論的意味,或可稱為對話和爭辯的藝術。但辯證法不僅可用於對話或爭論,同時也可用於個人單獨的思想。因為思想是一種無聲的言語,思想就是個人的對話,就是經由個人的反複沉思,由模糊的見解逐漸達於成熟的見解,所以辯證法也是一種思想方法。
辯證法思想在西方自古希臘至中世紀到近現代一直在進步發展。康德(1724-1804)是現代思辨哲學之父。黑格爾(1770-1831)則是辯證法大師,提出了正-反-合三段論。黑格爾的辯證法是以否定為核心的,他認為原有的概念是靜的,而否定是動的,所以,否定原有概念則為動。原有概念遇著否定,便是靜遇著動,因此,否定就變成思想進展的動力。否定是一種進一步的決定,並有其一定的曆程:即第一個概念肯定--“正”,再由第一個概念之“正”,隨之提出第二個概念即否定--“反”,正反相遇,是為矛盾,或稱為對立,但為求“矛盾”之解決,必須進而提出第三個較高級的概念,以克服此“矛盾”,是為否定之否定--“合”。正引出反,反引出合,正反並非相消,而在“合”中被保存、被修正。這樣正-反-合三段曆程繼續進展,可以達到“絕對理念”,這就是黑格爾辯證法思想進展的曆程。
黑格爾去世後,他的學生費爾巴哈(1804-1872),提倡辯證唯物論,修正黑格爾學說,批判其“絕對理念”的客觀唯心主義。費爾巴哈的口號是“恢複感官世界之地位”。他指出意識的產生在於知覺,而知覺的成立是靠感官的,而感官的依據則是物質。他曾說:“人吃什麼,就是什麼。”他指出黑格爾雖然在“正”和“反”之中看見了“合”,但這“合”仍不過是唯心之“正”,並沒有真正的“合”出現。他認為真正的“合”應該是“思想”和“存在”的“合”,而不是思想的“合”。但費爾巴哈其實隻是唯物論者,馬克思(1818-1883)和恩格斯(1820-1895)才是真正的唯物辯證法者,他們把黑格爾哲學體係中的唯心思想顛倒過來,並繼承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合理內核,開創了唯物辯證法體係。而後列寧和毛澤東繼承並發展了這一學說體係。
現代唯物辯證法有所謂“三個基本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三個基本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內在關係: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質量互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狀態;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趨勢和道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很多人主張最基本的規律隻有一條,即對立統一規律,認為“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但也有人不讚成這個觀點,主張把三大規律並列化和立體化,即矛盾方麵的共存、鬥爭綜合規律;量變、序變、質變規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規律。
易經或易學與上述唯物辯證法的原理、規律是基本相合或基本一致的。易經或易學是中國的辯證法。
本書所講“易經”,包括“經”和“傳”,行文時或注明“經”,或注明“傳”,或注明為後來學者論述,或總稱“易經”或“易學”。此先作說明,以免引起紊亂、誤會。關於“易學”的淵源及發展,北大哲學係朱伯崑教授有一段概括論述:“凡漢朝以來經學家和哲學家對《周易》經傳所作種種解釋和注解,都屬於易學領域。隨著時代的變遷,易學經曆了四個階段,即漢代易學、晉唐易學、宋明易學和清代易學。近人和今人對《周易》經傳的研究,可稱之為當代易學。易學對經和傳,特別是易傳解經原則的進一步開發,同每個時代的曆史、文化和哲學的發展有著密切的聯係,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如漢易同當時的天文氣象和天人感應思潮相結合,其解易主卦氣說;晉唐易學又同魏晉玄學結合起來,宣揚貴無賤有的理論;宋明易學又同儒家道學結合起來,成為理學、心學和氣學三派哲學的理論基礎;清代易學又同漢學結合在一起,對《周易》經傳的研究,著重於文字、訓詁和考證。從易經到易傳,再到曆代易學,這一發展的過程,就其理論思維的形成和內容說,可以說是後來居上,逐漸擺脫了占筮的內容,成為中華文化瑰寶之一,為人類的文明作出了自己的貢獻。”(《請來認識易經》)
說起《易經》,一般認為是占卜之書,與唯心、迷信相連。其實《易經》雖有占卜、迷信的因素或形式,但實為窮理盡性的哲學著作。《易傳》從占問吉凶禍福,到闡發哲理是一大進步,《易經》(包括經傳)的主要傾向是唯物主義的。試看《係辭·下》論八卦的形成過程:“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八卦作為一種珍貴的精神產品,來自於人的生活實踐,來自於對宇宙萬物的觀察分析和總結。《易經》所堅持的理論就是物質第一,意識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