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的幾天我幾乎都待在病床上,因為雙腿使不上勁,右腿的膝蓋受了擦傷又不能夠彎曲,所以我連上廁所都需要人幫忙。過了大概四五天的時候情況才有好轉,勉強能夠走路,隻不過得慢慢的一瘸一拐的走,看得我自己心裏都著急。
某天早晨,我醒來後李叔並不在,應該是買早餐去了,雖然醫院裏也有食堂和流動餐車,但我覺得不怎麼衛生,吃不下去。我伸了個懶腰,穿著拖鞋一瘸一拐的坐著電梯來到了醫院的花園裏。醫院的老人很多,所以這裏大都是出來晨練的老人,不過我很快也找到了一個與我一樣的人。
他拿著一本書坐在假山的邊緣上,眉頭微皺,左腿打著石膏,頭上也圍了一圈紗布,他的頭發是向上豎著的那種,具體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我覺得發型對我來說並不那麼重要。接著說,他穿著純灰色的T恤和及膝的灰色休閑短褲,脖子上戴著一條銀白色的十字架,身材和我差不多,整個人看起來酷酷的,即使長得沒有那麼帥,就憑這氣場也能迷倒不少女生。
我當時實在是憋得慌,想找個人說說話混下時間,也不知道是哪來的勇氣走過去跟他打了個招呼。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一個表情都沒有又低頭看書。
我尷尬的坐到他旁邊,硬著頭皮繼續跟他聊:“喂,聊聊天交個朋友怎麼樣?”
他還是不說話,看都沒看我一眼。
“你是跟人打架才住院的吧?”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我身上,上下掃了掃,問道:“你也是?”
“算是吧,不過我把人給打成腦震蕩了。”
他麵無表情的翻了翻書,說:“你肯定往別人腦袋上打了吧。”
“嗯。”我點點頭,“我不往他頭上踹估計我就要被打成腦震蕩了。”
他笑笑,“人柔弱的部位還有很多,不需要打最容易出事的地方,萬一一時失手,又得是一大攤的醫藥費,不值。”
有了話題,我們倆也就你一句我一句的漸漸熟絡起來,在跟他後麵的聊天他告訴我,他是因為跟別人打群架,結果他這邊的人把他扔下就跑了,雙拳難敵四手,最後他就被人打成了這樣。
“我還以為交了多仗義的一群兄弟,結果都他媽扯淡。”他憤憤的說,看得出他是真心實意的對待他的兄弟的。
“這本書借給你打發時間吧,我媽現在不讓我隨便出來惹事,我也算看透這些人了。”他仰著頭,歎了口氣,“我在111病房,你看完書再來還給我吧,我先走了,不然我媽又要念叨了。”他拍拍屁股上的灰塵,抹了把頭發,很瀟灑的離去。
他給我的這本書叫十宗罪,裏麵講的都是些變態殺人案,白天看著倒沒什麼,就是晚上的時候一個人在病房裏看的慎的慌,我本來就是那種看見毛毛蟲都會起雞皮疙瘩的人,更別說一個人在晚上看這種書了。但一個人實在是無聊,我還是按耐不住拿著書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