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朕要上陣(1 / 2)

第十九章閑事莫管

“莫小小!”這是一個揮舞著大金刀,美豔到無法用言語去形容的女人所發出的怒吼聲。

她叫白雪,人如其名,實則白豔無雙。

可莫小小不這麼認為,白與雪都屬沉靜冷寒之意,而白雪姑娘的性子則恰恰相反,不靜如水也罷,卻為何暴烈如火呢?

“刀下留頭啊!”美女再美,這火氣上來了,也是要人命的。莫小小驚險萬分地躲開了美人的致命一刀,挨著牆頭就倒身大拜了起來。

他本生著一副俊俏風流的好品貌,偏在美人的刀下委屈成了個貪生怕死的小人。

“還跑嗎?”白雪將刀架在他的脖子邊,兀自氣哼哼地說。

莫小小老實地說:“不跑了,我就是想跑也沒這力氣。”

他是男人,一個能令所有女人過目難忘的出色男人,但絕對不是甘願讓女人俘虜的男人。

如果現在他還有哪怕一絲絲的力量可以逃走的話,他也絕不會選擇留在這個女人的眼前。

白雪聞言,冷笑了起來,手中刀鋒即刻毫不留情地刺進了他的肩頭,那血流下,豔如梅花。

莫小小皺了皺眉,不是因為身體的傷痛,僅僅隻是....那血髒了他的衣服。

白雪見狀,隻是冷笑不止,將那刀在他的血肉間,如旋轉的陀螺一般,反複扭絞了起來,隻到莫小小將唇咬出了血,才猛地拔出了刀,那血噴出,似爆裂的煙火,濺了她滿身。

“嗬嗬!你果然有趣。”白雪並不嫌棄他的熱血,這血落在她的臉上,她連擦也沒擦一下。

莫小小卻很討厭自己的血,其實不論是誰的血,他都討厭。若是汙染了他的眼睛與衣物,就更加令他討厭。

白雪是個陽光下的殺手,黑暗不是她要的生存環境,在人前殺人,才能給她滿足和成就感。

囂張是她的本性,男人在她的眼中,隻是生活的附屬品,沒有本事又麵貌醜陋的男人,還不如殺了痛快。

有本事又漂亮的,自然是要能玩就玩,人生苦短,能盡歡時須盡歡,莫使紅顏空流逝。

當然,他更喜歡有特別性格的男人,隻要入了她的眼,就沒有一個人可以逃過她的手掌心,隻是這一次,有所不同。

不是她要找莫小小的麻煩,而是有人請了她,請她的人恰巧是她最近看上的男人。

金錢她有的是,權勢太虛,她不愛。

現在唯有那男子的笑容是她最沉迷的,為了換他一笑,她心甘情願地接受了這個請求。

“莫小小,人稱你‘追密’,這密追的多了,怕是你的命也要追丟了吧!”她收斂了笑意,很是認真的表情。

因為這是實話,她認為她不該笑。

莫小小卻笑了,依舊瀟灑不羈道:“有美送終的死亡,也沒什麼不好。”

死亡不是他愛的,但美女卻是他最愛的。像白雪這樣的美人,天下絕不會超過十個,而這十人裏麵,有九個與他莫小小多少都有些瓜葛,除了白雪。

今日一會,他莫小小也算是觀遍了天下之美。

白雪不可置否,道:“像你這樣的人,怎麼看都不是長壽之命,在江湖中若是管的閑事多了,總是要倒黴的。”

莫小小很讚同她的話,長睫輕輕顫動了下,道:“姑娘倒是聰明之人,但是抓了我莫小小,你的麻煩也是少不了的。”

可能是因為失血過多,在他的眼中,總覺麵前的事物有些晃悠悠的。

白雪輕哼了聲,表示不屑,不在多話。攜了莫小小就離開了。

麻煩從來不是她該怕的,隻要血還是熱的,就無法停止她想要做的事,即使是死,那又怎樣?快活過就算沒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