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後。
安曉逸參加完了父母的葬禮,接受了親戚們的安慰,又被舅舅驅車送到爺爺奶奶家裏,已經是晚上8點。
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他的爺爺奶奶將成為他與妹妹的監護人,直到他與妹妹達到18歲。
所有出席葬禮的親戚們都以為這隻是一場普通的車禍,對他同情憐憫,哀歎他隻有17歲,就父母雙亡。
這些天裏,他的妹妹沒有出現過一次,連葬禮都沒有參加。
麵對親戚們的疑問,他隻是簡單解釋了一下妹妹和同學去山裏遊玩,大約兩星期時間。因為山中信號不佳的原因,還沒有得到這一消息。
沒有一個人懷疑,他在說謊。沒有一個人想到,他的妹妹已經不在了。
既然已經決定一個人去解決這件事,就不需要太多旁餘的解釋了。
他一聲不吭參加完了整個儀式,乖乖跟隨舅舅回爺爺奶奶家,卻沒有對任何人言這不是一場普通車禍。
說了又有什麼用呢?會有人相信他嗎?
就算有人相信,真正的凶手會得到法律的製裁嗎?
這個世界上,法律是用來限製普通人的。總有那麼一些人,他們站在食物鏈的頂端,俯視著整個世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法律是他們製裁別人的工具,但他們自己從不受此束縛。
明天,再去趟學校吧。
他還想再見見她,就作為生命中最後一次吧。
哪怕,她對他,隻是欺騙。
次日清晨,吃過早飯,安曉逸騎著單車趕往學校。
正值夏日,早晨的太陽不是很大。陽光明媚,清風拂麵,街道被清潔工阿姨們打掃得幹幹淨淨,人行道左側碧綠的湖水裏,映著整個天空的淺影。
安曉逸突然很想閉上眼睛,好好感受一下這份塵世的美好。
今天,是他生命中最後一個日子了吧。
這時,他聽見有人從身後喊他的名字。回頭一看,是同班的女生,蘇雨馨。一個喜歡過他,同他表過白,被他拒絕後成為了他朋友之一的女生。
手上捏了刹車,一隻腳在地上滑行,將單車停在路邊,他側過臉看她:”要不要上來?”
因學校之規定星期一要穿校服,今天是周四,蘇雨馨穿的是便裝。上身是一件粉色吊帶,罩了件白色蕾絲花邊的短襯衣,下身是一條天藍色長裙,在陽光與風中,留下飄逸的長影。
她長相甜美可愛,此刻因安曉逸的邀請有一瞬間的愣神,又慌忙扯開一個微笑點頭,露出幾分孩子氣來。
她側身坐在單車後麵,一隻手不自然地環住安曉逸的腰,一隻手壓住裙子,避免騎車時帶起的風將裙子掀起。安曉逸看在眼裏,不由露出一抹微笑,這是許多天都沒有過的笑容:”抱緊了,開路了。”
同一時刻,夜零澗懶洋洋坐在別墅裏書房的一張搖椅上,搖椅一下下搖動,他手中的書本裏的長詩也跟著搖擺:
撒旦帶著王者赫赫的氣概,
高高地坐在寶座上,那寶座的豪華,
遠遠勝過奧木斯和印度地方的富麗。
......
各位掌權的、執政的、天上的神靈們!
既然地獄深淵不能羈絆我們這些
不死的精靈,雖然曾經逼迫而墜落,
但我絕不讓天國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