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定計
秦明弓著身子,頭上帶著胡亂做的草帽,臉上塗著草汁,躲在一從灌木後麵,目不轉睛的盯著前方。大約3百米之外,8隻長著灰色毛皮的成年狼正享受著悠閑的時光,其中的一隻還不時的抬起頭向四周張望,然後又繼續低下頭去打瞌睡。
300米的距離有點遠,但秦明卻再也不敢貿然向前了。前方是一片開闊地,除了一些低矮的灌木,沒有絲毫的遮擋。秦明敢肯定,以野生灰狼的警惕性,隻要他一露頭就會進入介備狀態,說不定還會發起攻擊。秦明這下可是來踩盤子的,他可不想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和狼群死磕。
偵察的結果不怎麼好。雖然秦明再次確認這一小群狼隻有8隻,卻都是膘肥體壯的成年狼,目測應該和德國牧羊犬差不多大。而且8匹都聚集在一起,根本不存在一隻一隻引出來打的可能。(作者:你當這是天朝那些坑爹的網遊麼?)
秦明盤算了半天,卻泄氣的發現,要自己單獨應付8頭狼,雖說不是辦不到,卻也難上加難。首先,鑒於大砍刀那坑爹的份量,肉搏戰是基本上用不著考慮了。那麼這就隻剩下用槍這一可能。但這裏須要解決幾個問題:第一,他不會用槍。說起來還真是丟臉,作為一個資深軍迷,他居然不會用槍,甚至連真槍都沒碰過,雖然這不是他第一天知道。如果說第一個問題還可以臨時抱佛腳的話,那麼第二個問題就足以要了他的老命。
勃朗寧手槍的彈容量是7發,也就是說即使他能槍槍斃命,用一個彈甲也隻能幹掉7頭狼,剩下的1頭狼也足以將他撕成碎片。那麼戰鬥中可以換彈甲嗎?沒人這麼規定,但秦明不認為他有這個機會。他計算過了,灰狼那50多公裏的時速,跑完100米隻要7、8秒的時間,僅夠他打完一個彈甲的。
當然,如果非要換也不是不可以,但這就必須拉開相當長的距離。但這又帶來了另一個問題:手槍是近戰武器,交火的範圍通常在50米之內。雖然勃朗寧1911號稱有效射程250米,但以他初學者的身份,在100米距離上射中就已經很逆天了,出了100米基本上隻能打飛機了。
怎麼辦?秦明處於進退兩難之中。打吧,無法取勝,退吧,又不甘心。
秦明越想越煩燥,於是習慣性一揮手,想要揉揉自己的太陽穴。這一揮手不要緊,卻偏偏碰到了灌木的樹枝,灌木叢抽風似的抖動了兩下。秦明心裏一驚,順著樹枝的空隙向外看去。該死,這一下意外,完美的吸引了狼群的注意,十來雙野獸的眼睛齊刷刷的對準了秦明藏身的灌木。
秦明的汗毛都要豎起來了,他盡量的縮著身子,克製著轉身逃跑的衝動。他知道,如果這個時候逃跑,鐵定會被狼群追上,成為它們口中的美食。為了壯膽,他把還槍抽了出來(沒槍套,學電影塞在屁股後麵的)對著前方。如果野狼真的衝過來,他也不會束手待斃,拚掉一隻算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