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的時候,我媽終於因為我爸的沾花惹草、到處留情的本性暴露而分道揚鑣,而我經過自己的努力,跟了我媽。
說到我的歸屬問題,在法院給的考慮期內,我媽來學校看過我一次,和我相當不喜歡的母老虎舅媽,以後再說我不喜歡她的原因。
我當時就想跟我媽走,我媽哄了半天根本沒用,我就抱著大腿不鬆手,(抱大腿這個技能是從小練的)。
後來我媽沒辦法就叫我回教室拿書包,等我歡天喜地拿著書包出來的時候,我媽正在學校門口踹摩托,我立刻就抱著書包就往外麵跑,等我出去我媽已經發動摩托車開始走了,我書包也不要了,撒開腿就追,一邊追一邊哭,跑到村口的時候早沒我媽的影了,我就坐在村口掉眼淚,幸虧那時候沒那麼多拐小孩的,要不然我這水靈靈的小美女早就遭毒手了。
我就在村口坐到伯伯把我抱回去,用兩根火腿腸哄好了,沒多久我媽就把我接走放在外婆家。
我後來跟我媽聊到這件事,我媽說是因為當時我在後麵哭的太淒慘,回去後魔音繞耳,受不了了才把我接走了,說完又歎了歎氣:“原來我在你心裏就值兩根火腿腸!”
其實我不知道當初哪來的勇氣去追,不顧周圍人的眼光去跑;我唯一知道的是,現在我絕對不會為了什麼,再像那樣子去追了!
也許,這就是長大了與小時候的區別,少了的是那顆無所畏懼又執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