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章十四 莫恨香消雪減(一)(1 / 2)

這一日,是大宋理宗皇帝景定二年三月二十日。春分。玄鳥至。雷乃發聲。始電。

這一日之後,隆興府中原本便生意極好的迎仙樓更是車水馬龍,賓客如流。第二年,便一口氣在江南新開了三家分號。而每一家分號的一樓大廳,皆高懸平掛著一柄劍。

一柄隻有半尺長,刻工稚拙,無刃無鋒的青石劍。

也就是自那一日起,迎仙樓中的小二陳狗剩也就不再招呼客人,而是被迎仙樓那位生意頭腦極好的掌櫃以每月十兩銀子的天價月俸請到大堂上拍案說書。

他這一說,就是十年。

直到十年後的某一日,當那時的迎仙樓隆興府分號的大掌櫃見著已經日上三竿,可那位和那柄石劍一樣,已成了迎仙樓活招牌的陳先生卻仍是沒來,於是遣人去他家中查看,卻發現已經人去樓空後為止。

這十年裏,說書的不管是之前的陳狗剩還是後來的陳先生,都隻講一個故事,或者說,都隻講那一天的故事。

翻來覆去的講,變著花樣兒的講,越編越長的講。越講得長,聽的人就越多。聽的人越多,就越講得長。

一天到三天,三天到七天……

到了最後,若是想聽陳先生把那故事講完,已須得足足在迎仙樓候上一個月才行。

而不管陳先生把故事說的如何亢長繁複,懸念迭起,可他故事的開頭卻從未變過,都是:“且說那一日,祥雲密布,紫氣東來,我正在大堂裏收拾桌上碗筷,卻聽得掌櫃的叫我……”

“陳狗剩,你個夯貨,還不快滾過來招呼客人!”

“來囉!”陳狗剩聽見掌櫃的怒吼,頓時嚇了一跳,嘴裏大聲應著喏,手中卻不停,三下兩下的將桌上碗盤叮叮當當的收拾到了一摞,再用肩上青色的抹布在桌上掄了幾個圈,將油跡擦了,接著轉身順手把那些盛著殘羹剩肴的青瓷碗盤遞給身邊一個正匆忙奔走著的同伴,然後這才把笑容一擠,急步向門前迎去。

家裏剛娶了一個新媳婦的陳狗剩,現在無疑是一個頂級水平的店小二。

“二位爺,快裏邊兒請……”

嘴裏說著迎客的套詞兒,陳狗剩的眼珠子骨碌碌的直轉,上下打量著這二位客人的穿著打扮。眼力勁兒要好,這是當店小二的首要條件,而陳狗剩的眼力無疑已是爐火純青,臻至化境了。平日裏,隻需上下眼皮一磕,基本上就能把進來客人荷包裏的銀子估摸個八九不離十。吃霸王餐的事兒,在他陳狗剩招待的客人裏邊,還從未發生過。這也是為啥掌櫃的見著看不準的客人,總喜歡讓他去招呼的緣故。

可是今兒個,陳狗剩的這對火眼金睛卻有點兒拿不準了。

隻見麵前這一大一小,若隻是說身上打扮,那絕對是往外麵攆的主兒。

大的那個穿著一身洗得似乎已經發白的青色道袍,上麵繪了一個花裏胡梢的太極八卦圖,頭上紮著道髻,戴了個高高聳起的道冠,青鞋布襪,就和往日裏來打秋風的江湖道士的穿著一般無二。

而他旁邊那個小孩兒身上穿的更是慘不忍睹,一襲大小極不合身的青色麻布衫子,袖子都快垂到膝蓋了。破破爛爛的一條灰布,打了個亂七八糟的結,束著頭發。而往下一看,更是不堪,兩條灰不溜秋的褲腳似乎被扯去一截,線頭布絲,七糾八纏,亂成一團。全身上下,也就腳上那雙錦靴,看著有幾分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