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心理治療會談中問話的預設機製與語用功能(1)(1 / 2)

第一節 問話與預設

預設(presupposition),亦稱前提,這一概念最早由德國哲學家Frege於1892年提出,意指說話者在說出某一個句子時所做的假設。Frege(1952:69)認為,“人們做出任何斷言(assertion)時,總是存在一種顯而易見的預設,即所使用的簡單或複合專有名詞都有其指稱對象”。例如,如果有人斷言:

(1)Kepler dided in misery.(Kepler死得淒慘。)

(2)Kepler did not die in misery.(Kepler死得不淒慘。)

(3)Kepler existed.(Kepler存在。)

句(1)和句(2)雖然是相互矛盾的,但都以句(3)作為前提,即專有名詞Kepler指稱某一客觀存在的實體。

Fredge關於預設的理論被進一步發展為語義命題間的推理關係,即:

如果句A真實,句B也真實,

如果句A不真實,句B仍然真實,

那麼句B為句A的預設。

預設分為語義預設和語用預設。語義預設屬於邏輯學的範疇,它把預設看作是兩個語義命題之間的一種關係。但是預設不同於其他的語義關係,受說話人、語境以及言外因素的影響,原有預設可被撤銷,因而對預設的推理不能從狹義的真實條件語義上去考慮,於是預設研究逐步發展為語用推理研究。

關於語用預設有不同的理解,何兆熊(1999:281-283)歸納了三種主要的說法:

1.語用預設指的是說話人對言語的語境所做的設想。

2.語用預設是實施一個言語行為所需要滿足的恰當條件,或是使一句話具有必要的社會合適性所必須滿足的條件。

3.語用預設是交際雙方所共有的知識,或者說是背景知識。

語言結構是表達命題所隱含的真實性的工具,也是使預設本身經得起否定或否認的手段(Levinson,1983:167-225)。Karttunen(1974:181-193)列出了31種觸發預設的語言結構形式,也就是預設觸發語(presupposition triggers),其中之一就是問話。關於問話,Walton(1989a)曾經舉過一個被後來的研究者們廣為引用的經典法庭問話的例子:Have you stopped beating your wife?(你停止打你妻子了嗎?)此問話中的觸發語有兩個,其一是“yes-no”問句(即是非問句),其二是狀態改變動詞“stop”(停止)。問話的預設是“答話人曾經打過妻子”。“這是一個讓答話人進退兩難的問話方式”(Nevin,1994:754),因為“問―答”相鄰對結構限製了答話人必須做出某種回答,同時問話的句法結構形式決定了答話人隻能做出“是”或“不是”的回答。因此,無論答話人如何作答,問話的預設都具有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