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是指一種以強迫症狀為主的神經症,自我強迫和反強迫意識並存,二者強烈衝突致使患者感到焦慮和痛苦;患者體驗到觀念或衝動來源於自我,但違反自己意願,雖極力抵抗,卻無法控製;患者有自知力,能意識到強迫症狀的異常性,但苦於無法擺脫。
研究發現,在離婚、分居、失業或社會經濟水平低下的人群中,此病的患病率較高。各種職業中,會計、出納等職業有較高的患病率。我國神經症專科門診病人中強迫症患者占12%。在成功人士中,強迫症患者占有相當的比例。
(一)強迫症特點
第一,“屬我”性。患者的強迫症狀和體驗來自於自己的思維或衝功,而非外力所致,症狀具有“屬我”性,但又“非我所願”。
第二,反複性。患者的某些觀念、意向在頭腦中反複出現,或者重複做出某種動作。
第三,對抗性。在患者的意識中,自我強迫和反自我強迫是同時存在的,患者也都極力抵抗和排斥。
第四,頑固性。患者認為強迫症狀是異常的,違反其意願的,但就是無法擺脫。患者自己雖然對出現的強迫症狀加以抵製,但是徒勞的。
(二)強迫症分類及表現
強迫症分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
1.強迫觀念
強迫觀念是強迫症的核心症狀,最為常見。表現為患者反複而持久地思考某些並無實際意義的問題,可以是持久的觀念、思想、印象,也可以是衝動念頭。這些體驗雖不是自願產生,但仍屬於患者自己的意識。患者雖然力圖擺脫,但卻擺脫不了,並因此而萬分緊張、苦惱、心煩意亂、焦慮不安,並出現軀體症狀。
(1)強迫思想
1)強迫懷疑。患者對自己言行的正確性反複產生懷疑,明知毫無必要,但又不能擺脫。例如,出門時懷疑門鎖是否關好了,雖然檢查了一遍、兩遍、三遍……還是不放心;寄信時懷疑信中是否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信封是否寫錯了地址,是否貼了郵票等。懷疑的同時,常伴有焦慮不安,因而促使患者對自己的言行反複檢查。
2)強迫性窮思竭慮。患者對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現象尋根究底,反複思考,明知缺乏現實意義,沒有必要,但又不能自我控製。例如,反複思索:人為什麼要吃飯?1加1為什麼等於2?張家孩子經常反複思考自己為什麼叫這個名字?鋼筆是放在上衣口袋好還是放在褲子口袋好?老擔心有不吉利的事情發生;坐在房間裏害怕頭頂的燈會掉下來砸傷自己;看見圓形的物體便忍不住要去數。
3)強迫聯想。患者腦子裏出現一個觀念或看到一句話,便不由自主地想起另一個觀念或語句。如看到電視劇中的人物被殺害,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也有被殺害的危險或自己將要行凶。
4)強迫回憶。患者經曆過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意識中反複呈現,無法擺脫而感到苦惱。比如,經常回憶已故的親人;對自己失敗的事情經常想起;對別人批評的情境經常不由自主地想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