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犯罪動機、目的的分析(1)(3 / 3)

怎麼會做這事呢?

袁浩的回答是無知愚昧虛榮狂妄害了他。

身高1.7米,瘦瘦的袁浩在不和的家庭中長大,總是擔心別人看不起他,為了讓人能看得起他,引起別人對他的注意關注,在同學朋友麵前時時處處表現他是一個能幹、聰明、大膽、講義氣辦大事的人。久而久之,便淤積成了一個寧丟牙齒不丟麵子的變異心理。

讓陳波抓住袁浩要害處的也恰恰是這一點。

預謀已久的陳波故意問他:“袁浩,你不是老吹牛你膽大嗎?問你一個事?人敢殺嗎?”

“人?殺人?”

“看——軟蛋了吧。”陳波臉上露出不屑一顧地譏諷: “吹——往死裏吹吧——吹死牛也不用判刑。”

經這一激的袁浩頓時麵紅耳赤,急忙反駁道:“孫子才不敢呢?殺——殺——你說什麼時候殺就殺好了。”

搞定了袁浩之後的陳波,再沒有去管整天像跟屁蟲一般跟在身後的馬昊,在他眼裏馬昊還是個小孩,有事時隻要一聲招呼就成了,讓他幹什麼他就會去幹什麼,平日裏懶得跟他去費神磨牙。後來的事果然如他所料,事情來了,隻管吩咐他去辦就成了,他絕對是百分之一百的服從。

殺人之事他們3人在3個月之前就有預謀,準備去殺一個人,一來可以看看他們3個是不是幹大事的人,可以練練他們闖蕩江湖的膽子;二來隻要他們3個人同時沾上一個人的鮮血,就被一條命案的繩索緊緊地捆在了一條船上,這樣就斷絕他們3個人的後路,永遠也回不了頭,隻能一條黑道走到底,那一百多斤全壓上去了。誰也逃脫不了幹係,好像就生死與共,成為真正拆打不散的鐵杆兄弟。

這3個家夥的陰暗心理由此可見一斑。

沒有想到的是,在被逮住之後,沒有兩分鍾,袁、馬二人便將陳波如實地供了出來,讓警方抓了個結實。不過這從另一個角度上來說,不遠的時候,說不定他們倒能真正的生死與共了。

8月26日,眼看袁浩的假期將完,開學,臨近,陳波決定將3個人的歹毒罪惡計劃付諸行動,更為歹毒的是,陳波竟拿自己的前女朋友張某作為第一個開刀的對象。

這個女友兩人分手時在激烈爭吵之後,還狠狠地打了一架,受了傷的張某將他告到派出所,請派出所出麵整治陳波。

這讓愛麵子的陳波大為惱怒,一直尋找報複的機會。

想著帶著這兩個小兄弟去闖蕩外麵的世界,要殺個人練膽,這個可惡的張某不正是個合適的人選嗎,殺她真正是一舉兩得。

3人商量好之後,便在26日上午9時許,陳帶上袁、馬二人,身懷利刃,摸到蘭化某高層其女友家,敲了好長時間的門,沒人應聲,張某可能上班去了,讓這3個家夥撲了個空。

這張某的上班,僥幸躲過了滅頂之災。撲了空的3個人,殺心已起,歹念未滅,一心一意要把這樁罪惡之事做成。回到袁浩住處的3人,便商量著再找一個人來殺掉,練膽。馬昊見陳波老拿眼睛瞅他,擔心這個家夥,一旦找不到好的目標,會在他的身上下刀,驚恐之中,便說出他能約來孔某。

13時許,由馬昊出麵,將其熟悉的17歲少女孔某騙到陳的住處。

接到邀請,高高興興來會馬昊的孔某,哪能想到她這是踏上了一條死亡之路。

待孔一進屋,3個家夥便餓狼一般撲了上去,將這個無辜可憐的少女捆綁勒殺致死。

他們為了毀屍滅跡,先將孔某衣服扒下,讓一個人乘天黑之後,拿到山邊,澆上汽油燒了。這期間,待在屋裏的兩個家夥野獸一般侮辱了屍體。

接著3人分屍打包,準備在夜深人靜之際,分批拋屍滅跡。不料在當晚的23時,袁、馬二人乘出租車拋出第一袋碎屍時,就被警惕的出租車司機報了警,旋即落入法網,真正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引自《甘肅公安》2005第20期,海嶺、陳光輝文)

(三)作案條件對犯罪動機產生形成的影響

作案條件也與犯罪動機的產生形成,有著重要的關係。當犯罪條件非常便利的情況下,即是重特大惡性案件,犯罪動機的產生形成及其行為,在沒有應有強度因素的情況下,也會非常簡單容易。如,許多投毒殺人案件的行為動機便是這樣。

如筆者協助偵破的某地2002.8.29投毒殺人案,案犯李某便是在沒有應有強度因素的情況下,晚上在與被害人同睡起來小便時,偶然看見桌上放著的毒鼠強,臨時產生報複動機,便將毒鼠強撒入房中的麵櫃,從而導致被害人全家中毒,一人死亡的案件。

再如,筆者協助偵破的2005年4月28日某地投毒致二人死亡案,案犯就是在偶與兒媳生氣的情況下,在中途回家做飯時,偶見廚房門上掛著的毒鼠強,而引發犯罪動機,從而導致投毒殺人案件發生的。

(四)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導致的犯罪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