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重新評價重大曆史問題(1 / 3)

在1978年11月25日中央工作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根據與會同誌的熱烈討論和提出的許多意見與建議,經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慎重研究,由華國鋒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宣布了對與會同誌提出的有關冤假錯案和曆史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

華國鋒說,在討論全黨工作著重點轉移這個問題的時候,同誌們提出了天安門事件和“文化大革命”中在中央和地方遺留下來的比較重要的若幹問題。這些問題,中央政治局常委過去多次議過,準備加以解決。這幾天,中央又研究了大家的意見。現在,我代表中央政治局講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於天安門事件問題。粉碎“四人幫”以後不久,中央就著手解決在天安門事件和這一類事件中革命群眾被迫害的問題。隨著揭批“四人幫”運動的深入,這方麵的問題大都陸續得到解決。但是,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還沒有為天安門事件的性質平反。中央認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動,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今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批準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沉痛悼念敬愛的周總理,憤怒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行動。對於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誌要一律平反,恢複名譽。江蘇、浙江、河南等省的省委,對同類事件,也作了類似的處理。

(二)實踐證明,反擊右傾翻案風是錯誤的。中央政治局決定:中央1975年發的23號、24號、26號、27號文件,1976年發的2號、3號、4號、5號、6號、8號、10號、11號文件全部予以撤銷。貫徹執行這些文件的黨委和個人是沒有責任的,責任由中央承擔(華國鋒在11月25日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上一共講了八個問題,在以後正式傳達的華國鋒講話中增加為九個問題,其中的第二個問題即為定稿中新增加的一個問題——作者注)。

(三)關於所謂“二月逆流”問題。所謂“二月逆流”,完全是林彪一夥顛倒是非,蓄意誣陷,其目的是為了打倒當時反對他們的幾位老帥和副總理,進而打倒周總理和朱委員長。在九一三林彪反革命武裝政變徹底破產以後,1971年11月14日,毛主席接見了成都地區座談會的人員,周總理和葉帥參加了這次接見。當葉帥走進會場時,毛主席說:“你們再不要講他‘二月逆流’了。‘二月逆流’是什麼性質?是他們對付林彪、陳伯達、王(力)、關(鋒)、戚(本禹)。”毛主席多次講過:“這件事搞清楚了,不要再講‘二月逆流’。”這就是說,毛主席在那時候,就已經為“二月逆流”翻了案。現在,中央決定,由於這個案件受到冤屈的所有同誌,一律恢複名譽;受到牽連和處分的所有同誌,一律平反。過去各種文件、材料中關於所謂“二月逆流”的不實之詞,都應該作廢。

(四)關於薄一波同誌等“六十一人案件”問題。現已查明,這是一起重大錯案。1975年,小平同誌主持中央工作時,在一次政治局會議上曾提出,61人的問題必須解決,把登“反共啟事”的責任歸咎於他們是不公道的。當時由於“四人幫”的搗亂和破壞,這個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今年1月間,中央常委會就議過要為這一案件平反的問題;六七月間,中央要組織部對這一案件進行複查,向中央寫出報告,來解決這個問題。中央組織部於今年11月3日向中央提出報告,其中說:“大量事實證明:薄一波同誌等在反省院的表現是好的,他們履行敵人規定的手續,登‘反共啟事’出反省院,是執行黨組織的指示,根據登‘反共啟事’出反省院的問題,定61人為叛徒集團,是不正確的。”中央討論了這一問題,決定為這一重大錯案平反。關於這個問題,中央還要發一個正式文件。

(五)關於彭德懷同誌的問題。彭德懷同誌是我們黨的一位老黨員,曾經擔任過黨政軍的重要領導職務,對黨和人民作過重大貢獻。他在曆史上也犯有大大小小的錯誤,但是,經過審查,懷疑他裏通外國是沒有根據的,應予否定。彭德懷同誌已於1974年11月29日病逝,他的骨灰應該安放到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第一室。

(六)關於陶鑄同誌的問題。陶鑄同誌也是我們黨的一位老黨員,在幾十年的工作中,對黨對人民是有貢獻的。經過複查,過去把他定為叛徒是不對的,應予平反。陶鑄同誌已於1969年11月30日病逝,他的骨灰應該安放到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第一室。

(七)關於楊尚昆同誌的問題。……經過複查,過去把他定為陰謀反黨、裏通外國是不對的,應予平反。中央決定,恢複楊尚昆同誌的黨的組織生活,分配工作。

以上講的,是中央對幾個重要案件的處理。至於同誌們提出的其他幾個在黨內擔任過重要職務的人的平反問題,不可能都在這次會議上一一予以解決。中央決定,中央專案一辦、三辦(包括原中央專案二辦)和“五一六”專案聯合辦公室都要結束工作,全部案件移交中央組織部。未了案件,由中央組織部根據中央處理上述案件的精神,抓緊複查,作出相應的結論。各級黨委設立的專案組也應逐步結束工作。他們審查的案件,屬於黨內問題的,移交給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或黨的組織部;屬於敵我矛盾的,移交給政法部門。今後不再采取成立專案組審查幹部的辦法。

(八)關於康生同誌和謝富治同誌的問題。康生同誌和謝富治同誌有很大的民憤,黨內幹部和群眾對他們進行揭發和批判是合情合理的。有的同誌提議設立專案組審查他們的問題。中央意見,不設立專案組,有關揭發他們的材料,可以送交中央組織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