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人無論在何時,處於何等的地位,都要做到有自知之明。應該說,越是處於高位,越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被別人的恭維蒙蔽了神智。老子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孫子兵法》中也有:“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說的都是一個道理:人要懂得看清自己,人貴有自知之明,人最可貴的是有自知之明。那些有所作為的人,大多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如果你不想虛度自己的人生,就先從看清自己做起吧。
人世間最大的智慧就是能意識到自己的無知,可是人怎麼能看清自己,能意識到自己的無知呢?那就要靠自省。古人雲:“吾日三省吾身。”自知之明來源於自我修養和自我慎獨。自省才能自製自律,自律才能自尊自重,自重才能自信自立。
07 自我寬恕定律:我的錯誤都是別人造成的
名詞解釋
自我寬恕定律,是指我們對於自己的錯誤、缺點總是可以很輕易地原諒,而對於別人的卻不行。
定律由來
當我們和別人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很難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審視彼此的對錯,而隻會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是好人,而和自己對立的都是壞人。其實對方可能也是這樣看你的。這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大多數人都不認為自己是壞人,即使自己再邪惡的行為,他們也會為自己找借口,或者下意識地把責任推給別人,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誤。這就是“自我寬恕定律”。
現實演繹
中國有句古話叫:“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說的正是這個定律。自己犯多大的錯都是可以原諒的,而別人犯一丁點兒錯就應該受到重重的處罰。我們對自己和對別人的態度截然不同,往往對自己放縱,對別人嚴苛。
例如,在公交車上,一男人踩了一女人的腳,女人很生氣地質問他:“你幹什麼呢?踩我腳了,你知不知道?”那男人卻說:“誰讓你把腳放我腳底下的。”當然這個例子舉得有點誇張,但是實際上類似的事真是數不勝數。
當別人指出你的問題時,你一般不是承認,而是狡辯。先來證明這不是我的錯,就怕承擔責任和後果。對於自己的行為,自己的過失,人們總能找到解釋的理由。而這理由往往又和他人有關,也就是說人們慣常於推卸責任而不是承擔責任。
有些人,讓他認個錯,比殺了他還難。這是自尊心太強的緣故,他不容許自己犯錯。對自己要求比較高的人,都不會輕易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這樣會有損他的形象。自卑的人,也不容易承認自己的錯誤,越是自卑,就越害怕自己犯錯,不敢承認自己犯錯,因為這樣會被別人看不起,自己也會更自卑。人類的這個天性,真是可笑至極。
“所有的錯誤都是別人造成的,我是被逼無奈的。”一個殺了別人全家的犯人被抓獲後,不僅毫無一絲悔改之意,還說,“是他們逼我的。都是他們逼我的。如果他們不逼我,我也不會這麼做。”一個專搶富人的劫匪在被抓獲時,說:“他的錢來路也不幹淨,我搶他是應該的!”一個盜竊犯被抓後,說:“誰願意當小偷,如果不是這個社會不公平,不給我一條活路,我也不至於走到今天。”總之,一切罪行都是別人造成的。
也正因如此,才會出現不可開交的爭吵,無法解決的矛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個人都認為個人有理,都看不到別人的理。不懂得互相體諒和寬容,關係隻能越鬧越僵。
如果說自私是人類的本性,自我保護是人類的天性,自戀是人類的秉性,那麼人類就應該在後天中多多學習寬容和體諒他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