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6.盡量避免不必要的爭論(1 / 1)

卡耐基指出:許多事情不是那麼容易用經驗加以檢驗。如果你像大多數人一樣在許多這類事情上有頗為激烈的主張,也有一些辦法可以幫你認識自己的偏見。如果你一聽到一種與你相左的意見就發怒,這就表明,你已經下意識地感覺到你那種看法沒有充分理由。如果某個人硬要說“2加2等於5”,或者說“冰島位於赤道”,你就隻會感到憐憫而不是憤怒;除非你自己對數學和地理也是這樣無知,因而他的看法竟然動搖了你的相反的見解。最激烈的爭論,是關於雙方都提不出充分證據的那些問題的爭論。

迫害見於神學領域而不見於數學領域。因為數學問題是知識問題;而神學問題則僅是見解問題。所以,不論什麼時候,隻要發現自己對不同的意見發起火來,你就要小心,因為一經檢查,你大概就會發現,你的信念並沒有充分證據。

不成功的人士喜歡僅僅為了爭論而爭論——挑起爭端,或者使其他人失去心理平衡。那些挑起爭端的人也許會想,此刻朋友們和同事們會對他們的機敏與智慧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國眾議院著名發言人薩姆·雷伯說道:“如果你想與人融洽相處,那就多多附和別人吧。”他的意思不是說你必須同意別人所說的一切;而是說,你不可能一方麵無休止地激惱別人,而另一方麵又指望別人來幫助你。結束了一天工作後的人們,不喜歡把時間花費在無休止的爭論上。如果你此刻挑起爭端,他們會回避你,而你將會發現,你已被其他好爭辯的失敗者們所包圍。

林肯早年因出言尖刻而幾次與人決鬥。隨著年歲漸增,他亦日趨成熟,在非原則問題上總是避免和人發生衝突,他曾說:“寧可給一條狗讓路,也比和它爭吵而被它咬一口好。 被它咬了一口,即使把狗殺掉,也無濟於事。”我們在遇到某些不講理的人時,如果不爭論也無關緊要,不存在大是大非的問題,那麼就向林肯學習,還是避免和人發生衝突的好。

日常生活中,爭論是常有之事。但是,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絕對正確。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贏了,還是輸了。為什麼?如果你的勝利使對方的論點被攻擊得千瘡百孔,證明他一無是處,那又怎麼樣?你會覺得洋洋自得。但他呢?你使他自慚。你傷了他的自尊。他會怨恨你的勝利。而且——“一個人即使口服,但心裏並不服”。

潘恩互人壽保險公司立下了一項鐵則:“不要爭論。”

真正的推銷精神不是爭論。人的心意是不會因為爭論而改變的。

拿破侖的家務總管康斯丹,在《拿破侖私生活拾遺》中,寫道拿破侖和約瑟芬打桌球時曾說:“雖然我的技術不錯,但我總是讓她贏,這樣她就非常高興。”

我們可以從康斯丹學到顛撲不破的教訓。讓我們的顧客、朋友、丈夫、太太,在瑣碎的爭論上贏過我們。

卡耐基指出:普天之下,隻有一個辦法可以從爭論中獲得好處——那就是避免它。 避開它!像避響尾蛇和地震一般。十有九次,爭論的結果總使爭執的雙方,更堅信自己絕對正確。不必要的爭論,不僅會使你喪失朋友,還會浪費你大量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