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不”,不是好的拒絕,拒絕是要講究技巧的,既拒絕對方的要求,又不能損害彼此的正常關係。因此,拒絕別人並不是容易的事。
人生就是在不斷的拒絕之中度過的,就像事物經過否定之否定而螺旋上升一樣。但就拒絕行為的雙方來說,主動采取拒絕行為的人是站在有利的立場上的,如果拒絕時未采用合適的方法和相應的技巧,就容易造成對對方的傷害,引發怨恨和不滿,從而導致人際關係的破裂,甚至引起各種難解的糾紛,讓自己陷入非常 被動的境地。
(1)拒絕的態度要熱情友好
你想對別人的意見表示不同意,請注意把你對“意見”的態度和對人的態度區分開來,對意見要堅決拒絕,對人則要熱情友好。
一位作家想同某教授交朋友。作家熱情地說:“今晚我請你共進晚餐,你願意嗎?”不巧教授正忙於準備學術報告會的講稿,實在抽不出時間,於是,他親切地笑了笑,帶著歉意說:“對你的邀請,我感到非常榮幸,可是我忙於準備講稿,實在無法脫身,十分抱歉!”教授的拒絕是有禮貌而且愉快的,但又是那麼幹脆。
在拒絕他人時,關鍵是要態度和藹。不要在他人剛開口要求時,就斷然拒絕他,或者流露出不高興的表情,甚至藐視對方等,這都是不妥當的交往方式。
(2)表示自己“心有餘而力不足”
小王馬上要買房,托小張想辦法給湊點錢,小張直截了當地拒絕說:“我哪有辦法,我妹妹想買房,錢還不夠呢!”盡管小張說的是實話,但也會影響朋友之間的交情。如果小張換一種說法:“買房是件大事,湊錢是不容易。前兩年我還有點錢,現在不行了,都套在股票上了,我妹妹前天剛來找過我,我也沒敢答應。”這樣一說,對方就會理解你的難處,也就不會強求你了。
(3)尋找恰當的借口
有時要拒絕對方的某一要求而又不便說明原因,也不便向對方多說什麼道理,你不妨尋找某個恰當的借口,以正當的、不至於被對方責怪的理由來回避對方的要求,從而使對方放棄努力。因此,借口要符合客觀實際,最起碼要能自圓其說,令人相信;表達時態度應誠懇,不裝腔作勢,高高在上。
(4)有時說“不”體現一種誠實
真誠作為人性中第一美德,懂得的人多,能做到的人卻少。有些人總愛以誠來裝飾外表,而心底卻以偽欺人。在外以誠待人,在內心以詐自持。真正能表裏如一的人不多。內外不一的人,雖能取巧於一時,終究難成久遠。所以古人的訓言是:“人可欺,心不可欺。心可欺,天不可欺。”縱然能瞞天過海,隻能是:“一世可欺,而萬世不可欺。”
(5)具有充分的拒絕理由
拒絕要有充足的理由,使對方真正做到心服口服,從而自覺放棄反駁。隻要你的理由真實,語言誠懇,對方一般都不會再堅持。
有一位記者,去采訪一位知名學者。由於是突然造訪,這位學者沒有任何準備,而且恰巧此時電視裏正在轉播一場精彩的足球賽。於是他便對記者抱歉地說:“我是個老球迷,現在和你談話會心不在焉的。另外,由於你事前也沒有打招呼,我對你提出的問題沒有充分準備,即使現在跟你談,也隻能說些皮毛的東西,對你也是不尊重。所以我建議你下次再來,利用充分的時間,咱們認真踏實地談一談,你看怎樣?”記者雖然沒有完成他所希望的采訪,但聽了學者一番誠摯的話語,他還是滿意而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