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下幸之住在創立自己的公司後,對公司員工的要求非常嚴格,每次大的決策勢必親自參加。但是他並不是一個隻看中自己,完全不聽取其他人意見的人。
在一次決策會上,鬆下對一位部門經理說:“我個人要作很多決定,並要批準他人的很多決定,實際上隻有40%的決策是我真正認同的,餘下的60%是我有所保留的,或我覺得過得去的。”經理覺得很驚訝,假使鬆下不同意的事,大可一口否決就行了,完全沒有必要征求旁人的意見。
鬆下接著說:“我不可以對任何事都說不,對於那些我認為算是過得去的計劃,大可在實行過程中指導它們,使它們重新回到我所預期的軌道上來。我想一個領導人有時應該接受他不喜歡的事,因為任何人都不喜歡被否定。我們公司是一個團隊,並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公司,需要大家的群策群力,妥協有時候使公司強大、人際關係融洽。”一番話讓這個經理感動不已。
在現代生活中,善於妥協既是一種明智,又是一種美德。能夠妥協,意味著對對方利益的尊重。意味著將對方的利益看得和自身利益同樣重要。在個人權利日趨平等的現代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是相互的。隻有尊重他人,才能獲得他人的尊重。因此,善於妥協就會贏得別人更多的尊重,成為生活中的智者和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