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年,約翰·加爾文出生於法國努瓦營鎮。他受過良好的教育,在巴黎蒙泰居學院畢業後到奧良爾大學攻讀法律,也在布爾日大學攻讀過法律。
約翰·加爾文後來成為著名的新教新教:亦稱“更正教”、“抗羅宗”、“耶穌教”。基督教的一派,與天主教、正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派別。因對羅馬公教(即天主教)抱抗議態度,不承認羅馬主教的教皇地位,故在西方一般稱“抗羅宗”或“抗議宗”。在我國有時還以“基督教”一詞單指新教。該教在鴉片戰爭前後陸續傳入我國,曾被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用作侵華的工具。神學家和道德學家,是歐洲曆史上的主要人物之一。400多年來,他的有關神學、政治、個人道德和工作習慣等許多不同學科的觀點影響著數以億計人的生活。
正當加爾文年僅8歲的時候,馬丁·路德把自己的“95條論綱”張貼在維騰貝格大學教堂大門上並由此發動了宗教改革運動。加爾文從小就成為天主教徒,但是在青年時期改信新教。為了免受迫害,他不久便離開了他一直生活的巴黎。他經過一個時期的旅遊生活後,就定居在瑞士巴塞爾市。從此他隱姓埋名,努力鑽研神學。1530年他27歲時發表了他的最有名的著作《基督教原理》。該書概括了新教的基本信仰,並對此做了全麵係統的介紹,使他一鳴驚人。
加爾文
1536年末期,他訪問了瑞士日內瓦,當時那裏的新教勢力正在迅速增長。他在那裏住了下來,被聘為新教團體的領袖和導師。但是宗教狂加爾文和日內瓦人不久便發生了衝突,1538年他被迫離開日內瓦。但是1541年他應邀重新歸來,這次他不僅是該市的宗教領袖,也是具有實力的政治領袖,直到1564年死去為止。
在口頭上加爾文從來都不是日內瓦的獨裁者:大多數市民都有選舉權;許多合法的政治權力都在一個25人委員會的掌握之中,而加爾文又不是委員會委員;若得不到委員會中大多數委員的擁護,他隨時都可能被驅逐(事實上他在1538年就是被驅逐出去的)。然而在實際上他卻統治著這個城市,1555年以後他成了一個無名有實的獨裁君主。
在加爾文的領導下,日內瓦成為歐洲新教的領導核心。他在其它國家特別是在法國為發展新教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一時日內瓦被稱為“新教羅馬”。他返回日內瓦首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為那裏的新教教會起草了一套教會規章,規章為歐洲許多其它新教建立了一個模式。在日內瓦期間,加爾文記敘了許多有影響宗教的發展曆程,繼續修改《基督教原理》,同時還做了許多次關於神學和《聖經》的演講。
加爾文統治的日內瓦相當陰森古板。不僅已婚之間的私通和未婚之間的私通被認為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而且賭博、酗酒、跳舞和唱黃歌也皆屬於被禁之列,違犯者要受到嚴厲的製裁。法律規定都要按指定的時間上教堂,冗長的講道司空見慣。
加爾文大力提倡勤奮工作。他還支持教育,日內瓦大學就是在他當政期間建立起來的。
加爾文這個人氣小量狹,凡是他視為異端分子的人就會很快被處以死刑。他的受害者當中最有名的是西班牙醫生和神學家米歇爾·塞維塔斯(這樣的受害者大有人在)。塞維塔斯不信三位一體說三位一體說:父、子、聖靈三個位格為一體的基督教教義。,到日內瓦就被逮捕審訊,以致終被火刑處死(1553年)。此外在加爾文當政期間,還有幾個人因有耍巫術的嫌疑而被處以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