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全蒼家的人都在為蒼逍的婚禮忙碌,蒼逍家擠滿了人,張燈結彩,樓上樓下鋪滿了又軟又紅的地毯,連桌子縫都不放過。
偌大的客廳掛滿了紅色綢緞和各種顏色的布偶和氣球,原來掛著的蒼逍媽媽的大幅藝術照換成了更大一幅加入方依然的全家福,照片裏,蒼逍和父母矜持的抿著嘴笑著,方依然則是咧著嘴,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古代宮廷的禮服襯得這一家人猶如是歐洲的貴族。
照片旁邊的沙發上坐滿了人,大人小孩都喜氣洋洋的嗑著瓜子,吃著喜糖看電視,而大門大喇喇的敞開著,隨時歡迎來前來賀喜的賓客。
“孚嘉,你要穿哪件衣服?明天一早就要去接新娘,冬天淩晨要冷死的。”
一個親戚家的堂姐看著孚嘉帶來的一包衣服,挑來選去,明天是婚禮的日子,G城的風俗是男方家要帶著聘禮去迎娶新娘,其間不乏有新郎被整蠱的橋段。
“我的大衣不是白就是紅,要不就是黑,這是有點難為我,白的吧,跟婚紗撞了不好,紅的吧,跟旗袍撞了不好,黑的吧,穿著去新娘家接親是不是更不好。。。。。。”
“誰管你那麼多,就白的吧,白的好看。”
“他也說白的好看……”孚嘉想起了齊燁。
“他?孚嘉的男朋友嗎?”
“不是。”
堂姐眼睛一亮,說道:“還不老實招來,有沒有照片,給我看看?”
孚嘉臉一紅,連忙岔開話題:“蒼逍哥準備得怎麼樣了?”
“你說蒼逍是怎麼回事,明天結婚了,這裏那麼多家裏人在,也不見他出來跟大家打個招呼,招待下客人,全是他老爹老媽在忙活。他就自己躲在書房裏玩電腦,那麼大了還這麼沒禮貌,今天到底誰結婚!”堂姐非常不滿蒼逍的做法,一直在抱怨。
“他從小就是個奇葩。”孚嘉也忍不住補刀。
想起前幾天在QQ上,蒼逍難得沒有隱身,發亮的頭像旁邊顯示著他一直在循環聽著一首歌,是槍與玫瑰的“don‘tcry”。
那首歌孚嘉印象很深,低沉的男低音,扉靡的調子,但是卻有很能安慰人的歌詞。
蒼逍這時候聽這首歌,太不合時宜。
當時孚嘉也沒有跟他搭話,但是心裏卻暗暗鄙夷,想必他那時候正在絞盡腦汁,想著怎麼跟種璿交代吧。
古人還說,“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這畢竟是古人的思想了,過了幾千年,現在流行的是情隨境遷,現實裏的真實情況是,愛情會大部分敗給時間和距離。
蒼逍、種璿、方依然三個人,輪流做了時間的實驗者,這場愛情測試裏,還是最敢放,最會把握時間的人取勝。她不怕等待,她豁的出去,所以她成了最後的勝利者。
種曦和種璿都沒有聯係孚嘉,一句疑問都沒有,孚嘉想,種璿這時候應該傷透了心,連問都沒興趣了吧。
愛情裏誰都想做最優雅的那一方,這也許是自尊在作祟,但是愛情裏要是沒有了自尊,連抽身都不能優雅,輸了人的同時,再輸了自尊是不是更慘,更會讓人瞧不起。不再過問,雲淡風輕,還能讓對方對你有所愧疚或者遐想,瘋瘋癲癲,死纏爛打,一定是最後那個千瘡百孔的人。
“孚嘉,你不去見見你哥哥?”孚嘉媽媽不知什麼時候出現在客房裏。
“不去了,他這時候誰都不會想見的。”
“你怎麼知道的,你跟他關係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