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想到沈悠悠的遭遇,他釋然。
聞煜從懷裏掏出了一個證件,說道:“悠悠,我現在是檢察院的工作人員,這是我的工作證件,我找你,是想向你了解一下五年前沈家的案子。”
沈悠悠有一瞬間的呆怔,然後突然想起,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但卻隻坐了五年的牢就出來了,就是因為,檢察院新上任的一位聞姓檢察官,對五年前的那宗案件重新提起了訴訟,認為證據不足,存在冤假錯案的嫌疑,奔走了兩個多月,雖然最後沒能找到確鑿的證據認定人不是沈悠悠殺的,單是,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認定人是沈悠悠殺的。
五年前把沈意筠砸成癱瘓的煙灰缸上,沒有沈悠悠的指紋。
而且,沈悠悠那時不過是個二十歲的女孩子,不可能在和沈意筠廝打後將沈意筠砸成癱瘓。
因為沈意筠的身手,是軍校數一數二的。
再則,有許多人能作證,沈悠悠和沈意筠、沈意蘭的感情很好。
沈悠悠的父親莊明凱是入贅沈家的,因為當時沈老隻有沈意蘭一個女兒,所以沈悠悠姓沈,沈老疼愛這個外孫女,在當年的遺囑中,沈意筠和沈意蘭的都沒有沈悠悠的多,沈意筠對經商不感興趣,已經宣布過了會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讓給沈悠悠。
所以,沈悠悠實在沒有必要為了爭奪財產而殺人,因為當時身沈家所有的財產,基本已經是她的了。
這些明顯的證據就擺在眼前,如果當年法院仔細追查,沈悠悠根本不會被判刑。
但當年的法官和警察,卻都被人買通,在隻有證人的情況下,倉促頂罪,連沈悠悠的上訴也一並打回,身處獄中的沈悠悠沒有外援,自然求救無門。
而這次聞煜一進入檢察院,查的就是這件事,當年判刑的法官怕聞煜再追查下去,查到了自己頭上,隻有宣布沈悠悠無罪,釋放沈悠悠。
沈悠悠是個知恩圖報的人,聞煜幫助她重見天日,她出獄後也一直很想去當麵道謝。
但出獄後,她忙於生活,又不知道該怎麼聯係聞煜,所以一直耽擱了。
沈悠悠往家裏看了一眼,對聞煜說:“聞檢察官,家裏有些亂,我們出去談談吧。”
聞煜笑了笑,點了點頭。
沈悠悠叮囑了沈丟丟幾句,穿上了衣服鞋子,跟聞煜下樓了。
聞煜開了車,沈悠悠坐上了副駕駛座,他發動了車子。
沈悠悠一直沉默著,不知道該說什麼。
聞煜先開了口,“這麼多年沒見,你變了很多。”
聞煜的聲音裏有點懷念。
跟沈意筠交好的人,沒有人不認識沈悠悠的,她從小就是沈意筠的小尾巴,沈意筠無論走到哪裏都會牽著她的手,向別人得意地介紹,“這是我的外甥女。”
後來沈意筠長大了,沈悠悠不肯讓他牽手,也不準他說自己是他的外甥女,沈意筠的介紹就變成了,“這是沈悠悠。”
但是他們的感情,依舊很好。
那時沈悠悠看見他,都會很乖巧地叫著聞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