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中國機讀目錄格式(5)(1 / 3)

對按照承認主款目概念的編目條例編目的記錄,若沒有具體標識出文獻負有主要責任的個人或團體名稱,就可以認為題名為主款目。與文獻有關的個人或團體的檢索點可視情況在等同或次要責任字段給出。例如:多位著者的情況,對於一些排除了著者主款目的編目條例,可將每個著者視為具有等同責任;而一部集叢(有些編目條例將其置於題名之下)的編者可以認為是具有次要責任。主款目按照題名著錄時,如果出現500字段,可在500字段找到主款目,如果沒有200字段,則可在200字段中找到。

(第九節)8-國際使用塊(INTERNATIONAL BLOCK)

本塊含有國際上一致約定的不適於在0—至7—處理的字段。已經定義的字段:

801記錄來源

802ISSN中心

830編目員注釋

856電子文件地址與檢索

801記錄來源(ORIGINATING SOURCE)

本字段含有記錄來源的說明,包括下述情況之一:產生數據的機構、將數據錄製成機讀形式的機構、更改原始記錄或數據的機構以及發行現行記錄的機構。

本字段為必備字段。對於每個負有職責功能的機構,本字段可重複。

指示符:

指示符1:未定義,填空格。

指示符2:功能指示符

該指示符標識b子字段中給出的機構的功能。

0原始編目機構

編製記錄數據的機構。

1錄製機構

將數據轉換成機讀形式的機構。

2更改機構

修正記錄的知識內容或結構的機構。

3發行機構

子字段:

a國家

以兩個字符代碼形式表示編製或發行的國家。不可重複。

b機構名稱和代碼

由於目前尚無國際和國家的標準機構代碼表,建議以中文名稱記入,或采用機構名稱的英文縮寫形式表示。

c處理日期

本子字段記有的是記錄更改或發行的日期。該數據應該按ISO8601-1989標準以全數字形式、年月日之間無分隔符記入,即YYYYMMDD。不可重複。

g編目規則(著錄條例)

本子字段含有用於書目著錄和檢索的編目條例的縮略代碼。僅用於指示符2的值為0(原始編目機構)或2(更改機構)的情況下。本子字段選擇使用,可重複。

2係統代碼

所用機讀記錄格式的名稱。本子字段選擇使用,不可重複。

在多數情況下,同一個機構將執行部分或全部所示功能;但是,本字段隻有在有改動的情況下方可重複,諸如:處理日期的改動、編目條例或格式的改動,應包括在沒有改動之處的,僅為本字段的最早出現情況。

802 ISSN中心(ISSNCENTRE)

本字段包含負責分配ISSN和識別題名的ISSN中心的代碼。

本字段不可重複。

指示符:

指示符1:未定義,填空格。

指示符2:未定義,填空格。

子字段:

aISSN中心代碼。不重複。

830編目員注釋(GENERAL CATALOGUER′S NOTE)

本字段用於記載有關該記錄的書目的、曆史的或其他方麵的信息。

本字段選擇使用,可重複。

指示符:

指示符1:未定義,填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