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細胞和精子細胞社會學的內容相當廣泛,包括不同細胞或相同細胞的相互識別,細胞的聚集與粘連、細胞間的交通和信息交流,細胞與細胞外間質的相互影響,甚至還可包括細胞群中組織分化模式的形成。有些方麵已經積累了一些資料,從細胞社會學的角度有目的地深入下去一定會提供更係統的,有用的信息。由於細胞社會學是以細胞群體為對象,而且有些問題也是發育生物學需要了解的,發展下去很可能它會成為細胞生物學與發育生物學之間的橋梁。
展望細胞生物學的研究,除了關於各細胞組分的結構與功能,以及對各種生命現象的研究還要繼續深入外。研究是什麼原因使得基因能夠有序地選擇性地表達,可能會成為今後重點研究的問題。此外細胞社會學也會越來越受到重視。
細胞是一切生命體的基本物質構成。當然,這不是說,細胞就沒有屬於自己的物質構成;人們知道,細胞是一種可以發生裂變和增殖的生命體。當然,這也不是說,細胞就不可以發生聚變;大家又知道,細胞的裂變就是細胞核在裂變,當然,這更不是說,細胞核與細胞核之間就不可以發生聚變了。
細胞學說是19世紀30年代建立起來的一門科學,但是,細胞這一名詞由來、使用則始於17世紀並由英國科學家胡克首先提出的。當他用自製的顯微鏡觀察軟木時,發現有包圍著的小空隙壁的物質的存在,於是他把該“小室”稱細胞。後來,意大利解剖學家馬爾比基和英國植物學家格魯均獨立發現。
1759年,德國科學家沃爾弗通過精確觀察,證明成體動物的肢體和器官是在胚胎發育過程中從一片簡單的組織發展起來的,而不是一個事先構造的機械的擴大。這樣,沃爾弗便以“後成論”駁斥了“先成論”。該理論說明,有機體的形體存在著一個分化或者說發育過程。但是,在形體分化的途徑是由什麼來決定的問題上存在著一個錯誤的認識,那就是,他認為這是由於自然界充滿了生命力造成。
阿姆斯特丹
1809年,德國自然科學家奧肯在《自然哲學綱要》一書中,沿著思維之路,提出了細胞假說。他認為,一切生物都起源於一種簡單的生活物質,這種物質是一種半固態、半液態的膠液,他稱為“原始黏液”;他認為,“原始黏液”是由海洋中的無機物轉化而來的,以後變成了“纖毛蟲樣的小泡”。
這些小泡以不同的方式結合,最後形成各種形態的高等動植物。奧肯的假說雖然帶有思辨性和推測性,缺乏實驗依據,卻具有合理性,包含了生物的進化論思想,被恩格斯稱為采用進化論的第一人。
隨著消色差顯微鏡的問世,人們得以直接觀察到有機細胞的詳細的結構情況,對細胞的構造也有了比較清楚的了解。到了1832年,英國植物學家布朗終於觀察到了植物細胞核。不久,捷克生物學家普金葉等人在觀察到動物的細胞也有核,普金葉和法國動物學家杜雅丹觀察到細胞中存在活的、有生命力的質塊。這樣,人們對細胞構造便有了初步的認識,即細胞是個很小的、內部含有一個核的質塊。
現在已經知道,細胞是能夠表現生命現象的一個基本功能單位,一般由細胞核、細胞質和細胞膜組成。在細胞質中還有許多小器官的存在,人們把它們稱為“細胞器”,而在植物細胞膜的外麵,還有一層較厚的細胞壁。人們又知道,細胞的體積通常很小,須用顯微鏡才能觀察得到;但是,大型的細胞如洋蔥的細胞、卵細胞用肉眼是可以觀察到的,而有的神經細胞的突起部分,可以達到1米以上呢。
細胞的本質,是一個層次的生物場。
我們知道,細胞在生物學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相當於是原子、分子在無機界中的地位,而細胞學說當然也就相當於化學中的原子論、分子論。那麼,細胞的本質又是什麼呢?筆者以為,細胞的本質不是別的,正是一個層次的生物場。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由於細胞是一種物質,所以,像無機界中的物質一樣,同樣以場的形式存在。我們知道,由於物質存在質量、性量,所以會形成一定的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