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好看)文學城驚天陷阱的合同(1 / 1)

好看文學城驚天陷阱的合同

對於合同對網站和作者來說是很重要的,對於任何一方都是保障,對於網站來說合同製定應該非常完善,每一條都應該遵循法律規定但是有的網站利用我們一些作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員利用合同來蒙蔽我們一些作者,在合同裏暗含一些陷阱。奉勸我們的作者對於合同最好找一些專業人員看下然後你在簽否則隻要你簽了這樣的陷阱合同,你的後果你自己想吧。

這個合同是哪個網站的,簽約的作者自己知道,這個合同如果有誰簽了那麼你麵臨的後果……我就來說說這個網站合同存在的欺騙問題。

1.甲方在乙方網站或乙方合作夥伴處發表簽約作品的作者署名(筆名),在簽約作品完成後三年內,不得再與其他網站(包括但不限於起點中文網、17K、幻劍書盟等網站)簽署類似協議。

筆名對每一個作者來說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你寫書的身份象征,注意,隻要簽了這個合同,你的筆名已經被買斷了,如果你在其它網站發作品那麼你就已經違反這個合同了,具體違反後果我在下一條說。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一萬元港幣(人民幣)。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於違約金外補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對於賠償一萬元的合同我是第一次看到,包括起點、17K、幻劍等一些大網站的合同都沒有,這個網站竟然有,這不能讓我聯想到我剛才說的第一條,這就是隻要你簽了這個合同你在用這個筆名去別的網站發書,那麼你已經違反合同了,你就等著這個網站起訴你,等賠償他們一萬元吧。我們可以打一個假設,這個網站應該不大倒閉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有1000本書都簽了這個合同,而作者又去別的網站發書,那麼就等於1000個違反合同的書,如果這個網站倒閉他們就可以起訴,一本書就是一萬元,1000本書那就是一千萬,利潤很可觀呀,他們投入最多不會超過500萬吧,淨利潤500萬元真是一本萬利,估計這個網站製定這樣的條款就是為了自己的後路想的吧,看到這簽這個合同的作者可能認為很可怕了吧,那麼我告訴你這不算什麼,下一條才是最可怕的。

3.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乙方享有本合同的最後解釋權。

都聽過最終解釋權的第一次聽到最後解釋權的。什麼叫最後解釋權我問過從事法律的人他說最後解釋權就是可以單方麵修改合同,什麼叫單方麵修改合同,我用我說你自己應該明白了吧。

這個合同有很大問題,我說的隻是最重點的,其他小問題我就不說了,如果有人認為我這是詆毀這個網站的聲譽,那麼你可以去找這個網站的簽約作者看看他們簽的合同是不是一模一樣,你們也可以找一些專業人員看看這個合同是不是我說的那樣,我發出來隻是不想更多的人受到欺騙而已。其他的大家愛怎麼想怎麼想來看看這是不是你們網站的合同,不是我自己作假出來的吧,如果大家不信的話可以找一些在這個網站簽約的作者讓他們來看看這個合同是不是和他們前的合同一模一樣,最後簽了這個合同的作者,你們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