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誰妥協,這是不是個問題(1 / 1)

“我自己來就行了。”現在才醒過神,想到自己來,人那兒都幹得差不多了!

“拿去!”遊宇明把線一咬,扔給他。

嚴警察接過來,默默套上。他想問他,昨晚上是怎麼回事,他發啥脾氣,鬧啥別扭,想了半天,覺得還是別沒事兒找事兒了,閉上嘴,老老實實,該幹嘛幹嘛去。

“走。”

“去哪?”

“你說呢?”

“……”我說啥呀我說!要知道我還能大早上的跑來問你?!

“去練歌房接著練。”

“哦。”

去就去唄。但人老嚴警察也有小九九要打,他想,還是別去那啥啥十四了,換家實惠點兒的,反正都是練,一個話筒一台ok機,差別不大,沒必要花那冤枉錢。臨出門的時候他開口了,“咳,我說……上回那地方別去了。”。“為什麼?”。“裏頭熱不烘烘,空氣不流通,憋得慌不說,那門難進又難出,萬一來個火災啥的,跑都不知道擱哪兒跑!”。“……那依你說該上哪兒去?”。“我昨兒打聽過了,臭水溝對過新開張一家,七折大酬賓,唱一天十塊!”老嚴一提到打折倆眼就特光亮,精神頭就特足。“……好,走吧。”。嚴警察一聽兔崽子說要走,還以為他同意了呢,立馬抬腿邁步,快快走,免得夜長夢多。走了有那麼十來步,回頭一看,兔崽子沒跟上來!這還了得?!趕緊折回去。

“哎!你動作快點兒呀!”

“快什麼,我又不去。”

“啥?!你、你不去我咋練?!”

“臭水溝對麵那家不去。”兔崽子聽出來了,老嚴警察儉省了大半輩子,小錢舍不得花,大錢更舍不得花。

“你、你、你非得花那冤枉錢?!”

“沒錯。”按老嚴這水平,再在臭水溝對麵那十塊錢唱一天的小野店練上三五天,那光景該有多慘淡?!那“傷亡”該有多慘重?!

“你有倆小錢就燒得慌,非得上那啥啥十四是吧?!”

“對。要去趕緊,不去我就回去睡回籠覺。”

“……”

結果不用說了。誰勝誰負一目了然。

不過,還真就一分錢一分貨,人家“路易十四”除了名字損點兒,其他都沒得挑,三五天工夫,老嚴同誌這頭老驢練練居然也能跑龍套了。

時間不等人,三五天一過,元旦就在眼前。明晚,那倒黴催的警民聯歡晚會就要開演了……

老嚴警察毫無意外地失眠了。一晚上跟床板過不去,第二天起來,他毫無意外地“鼻青臉腫”了。

沒在眾目睽睽之下“表演”過的人是不會明白老嚴的心情的。那份緊張,那份憂慮,那份神經質,那一分一秒走向“刑場”的煎熬,誰能明白?!

一怕忘詞兒,二怕串詞兒,三怕跟不上節奏,四怕反應不過來,五怕……

總之,前怕狼後怕虎。熬死人了都!

所裏頭放這些上節目的人小半天假,讓他們先去準備著,該化妝化妝,該修整修整。所長同誌的原話是這樣的,“大家要注意形象!啊!這個形象問題是個大問題!比如說,上台的台風啦,衣服搭配啦,三分人才七分妝,群眾也不指望咱能唱得賽過唱片,人家主要看你形象,看你精神頭!這個妝還是要化的!不然不好看,顯不出那精神頭來!考慮到咱們都是大老爺們兒,沒碰過這些瓶瓶罐罐,居委會還特地派了幾個化妝師過來,大家要積極配合!啊!都明白了吧?都沒問題了吧?那好,散會!”

散會了。老嚴孤魂野鬼一般飄出派出所——家去。先回去洗個澡,換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