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過去常常和身邊的人講:施文跑步從來不摔跟頭。事實是這樣的。院子裏孩子經常在一起玩耍,追逐,很多孩子都會摔跟頭,然後坐在地上大哭起來。這種事情卻很少發生在我的身上。
從小在爺爺奶奶身邊長大,沒有上過學前班的我從上學的第一天就有一個改不掉的毛病--不合群。作為一名○型血的孩子,我似乎一點都不帶有隨和的特征。在與同學的交往中,我永遠都會對絕大部分的事情都很有主見。隻要是我認準的理,就不會被任何人所動搖。冬天天冷時,媽媽拿出毛衣怕我著涼。我的第一個反應肯定就是拒絕。“這孩子就是強,死強死強的。”這是媽媽對我的評論。很正確,很直接,也很精煉。我的爺爺也是一個很強的人,大大也是,我想這或許是我們三個人從來不會有任何矛盾的原因吧。我會時常聽說奶奶厭煩爺爺強,父親批評大大強,但是從我個人的眼光看來,無論是爺爺強,還是大大強,都沒什麼錯,反而挺好的。爺爺和大大都是遇事很有主見的人。他們雖然有時堅持一個死理,但是卻能說出原因,又有什麼不對的呢?
我覺得我自己很特別的原因或許是第一人稱的緣故吧。“我”永遠都隻代表我自己,“你”和“他”卻可以代表剩下的任何人。在北京力邁學校上小學時,宿舍裏的生活老師最喜歡的是我。晚上把我抱進她的寢室裏一同聊心事,給我在生活上提出很實際的建議。午休後分水果,老師知道夏天時每個人分得一塊西瓜總是不夠吃。她會提前悄悄地走到我的床前叫我起來先吃上幾塊。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公平的。我雖然拒絕過,可是老師會以我離家裏遠,父親工作辛苦等不同的借口安慰我,說特殊照顧我一下是應該的。當時我雖然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孩子,隻知道吃。可是心裏至少還是清楚老師喜歡我,否則就是可憐我也沒有躲著主任,特殊照顧我的責任啊。小學時要求每天寫日記,我寫的都是對發生在身邊周圍事情的看法。我知道老師會對我的隱私保密,所以我就隨心所欲的寫。其實即便是讓同學看見我寫的東西,我還是要寫。我要寫下發生在我身邊的事情,我要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申訴,我要不顧一切說出最真實的想法。一個矮小的個頭,不懂事的小屁孩卻要無怨無悔地聲張正義。我就是要寫出我的想法。我知道班主任老師常華並不是很喜歡我。但是在我的一篇日誌的評論中,常華隻評論了一句話:“施文,在老師的心目中,你從來都是一個極美的孩子。”我曾經調查過班級裏的男生,問他們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講,他們會更看重哪一方麵:相貌,成績,還有品質。我得到的答案是一致的,也極其令我失望。就是這樣的一個現象,當時讓我覺得整個世界都很黑暗。難道作為一個人連良好的品質都沒有,這個人還有什麼生存價值呢?
初中時,我的女生緣還不錯。這不是自戀,而是一個明擺著的事實。還有那些平時在一起無話不說的哥們,時常還擠在一張單人床上睡。我想女孩子對我的喜愛大多比較感性,或許隻是覺得我好玩,能給她們帶來快樂罷了。男孩子們之間的喜愛,主要還是實打實的品質。我知道班主任老師李惠春對我的評價還不錯。待她走後,接班的李岩老師對我也很好。開他的小三菱放學給我們代個步,籃球場偶爾也能和他成為隊友。語文老師陳樹成的課上,我算是個亮點人物吧。作文從來都是“難產”,沒有思路。盡管陳老師多次拿我很無奈,可是我清楚他還是很願意輔導我的。聽班裏的同學告訴我:陳老師說你將來是個人物。其實,嚴格地說,我影響過身邊的一些人。在小學大多數同學還在開始看漫畫書,動畫片時,我就開始讀那些讓其他人感到無比枯燥的勵誌書。我對人生,有著自己的哲學觀。這個哲學觀裏,有錯的一麵,也有對的一麵。誰又能說不是呢?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道理是:“任何事物的存在均有道理,所做的每一件事均有 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