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水清因源頭幹淨,影正因自身不斜(1)(1 / 2)

撿來的錢財怎能用得安心——拾金不昧

成語詮釋

【來源】(清代)吳熾昌《客窗閑話·義丐》和(清代)《歧路燈》。

【解釋】金:原指錢財,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拾到貴重的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為己有。形容良好的為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成語掌故】

從前,有一個秀才,名叫何嶽,自號畏齋,雖然他出身貧寒,但為人卻十分正直。

一次,他回家晚了,在路上撿到二百兩白銀,回到家之後,他將這些白銀藏了起來,沒和家人說起這件事。他擔心家人知道了這件事之後,便會讓他把錢留下來,據為己有。第二天早晨,何嶽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希望可以等到丟了錢的人回來尋找。沒過多久,他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四處尋找什麼東西,於是他便上前詢問,那個人果然是丟了錢的那個人,經過數目與封存的標記的核對之後,何嶽確定是那個人丟的錢沒錯,便將錢如數還給了那個人。那個人想用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嶽說:“本來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這些錢就可以算是我的了。然而這樣我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報酬呢?”那個人拜謝之後,便離開了。

何嶽還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便將一個藏有數百兩黃金的箱子寄放在何嶽家裏,並跟何嶽說,等他回來便來取。誰知這個官吏一去便是許多年,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他的事情南下,何嶽便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給官吏。

詞解人生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僅從這樣的一句話中我們便可以看出人們對於錢的一種看法。有人說:錢是萬惡之源;也有人說:萬惡的是人心。無論如何,這些說法都是與錢有關的。錢,在人們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東西,它既是天使,也是魔鬼。它可以使你得到想要的東西,可以使你風光無限;它也可以使你忘乎所以,胡作非為,甚至淪為階下囚。但錢可以使人趾高氣揚,卻無法驅除內心的空虛;錢可以換來美女的微笑,卻不能買到忠貞的愛情;錢可以買到豪華的別墅,卻不能買到溫暖的家庭;錢可以換來門庭若市,卻不能買到純潔的友誼。

古語有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勞動、汗水、誠實、信用取得“財”是正道,用盜竊、搶劫、敲詐等犯罪行為得到“財”是邪道,用權力、淫威等手段謀取“財”是腐道。別人的始終是別人的,我們沒有權利,也不能占有屬於別人的東西,這便是我們中華民族一直以來所提倡的美德。

對自己嚴格要求,對集體無私奉獻——克己奉公成語詮釋

【來源】(南朝·宋)範曄《後漢書·祭遵傳》。

【解釋】克己:約束自己;奉公:以公事為重。克製自己的私心,以公事為重。比喻一個人對己要求嚴格,一心為公。

【成語掌故】

祭遵,字弟孫,東漢初年潁陽人。祭遵雖然出身豪門,但生活非常儉樸。他從小就喜歡讀書,知書達理,賢孝博學。

公元24年,劉秀攻打潁陽一帶時,祭遵前去投奔,劉秀便將其收到帳下。劉秀發現祭遵為人正派,做事講究原則,便任命他為軍市令,負責執行軍營的法令,管理軍紀。任職中,他執法嚴明,不徇私情,為大家所稱道。

有一次,劉秀身邊的一個小侍從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後,依法把這名小侍從處以死刑。劉秀知道後,十分生氣,欲降罪於祭遵。但馬上有人來勸諫劉秀說:“嚴明軍令,本來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堅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對,這樣號令三軍才有威信啊,保證以後再也沒人敢以身試法了。”

劉秀聽了覺得有理,笑著說:“這個侍從死得太妙了,他一個該死的人讓我看到了我的營帳中的兩個賢人。”於是,他不但沒有降罪於祭遵,還提升他為刺奸將軍。後來,祭遵因屢立戰功,又被封為征虜將軍、潁陽侯。

祭遵為人廉潔,為官清正,做事謹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劉秀的賞賜,但他將這些賞賜都拿出來分給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儉樸,家中也沒有多少私人財產,即使在安排後事時,他仍囑咐手下的人,不許鋪張浪費,隻要用牛車裝載自己的屍體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詞解人生

海瑞說過:“讀聖賢書,幹國家事。”他幾乎不近情理的廉潔和不可思議的正直品性,使他與周圍的環境總是格格不入。雖然他的一生是在政敵無休止的攻擊中度過的,雖然他並沒有作出什麼偉大的功業,但卻給後世留下了千古傳頌的高尚品德——克己奉公。

“克己”,便是要對自己有要求,有一個時刻不能鬆懈的標尺。貪、嗔、癡,這是每個人都會麵臨的誘惑,但不同的人在誘惑麵前的表現卻大不一樣。克製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成為一個道德高尚、有修養的人,這應是我們對自己的最起碼的要求。“奉公”,是一種為自己所在的團體貢獻力量的義務,是一種維護自己所在團體的公平與公正的義務。以法律和法規為行事的準則,以共同利益為行動的目標,以眾人的幸福為己任,這樣的人生才有價值。唯有將克己和奉公結合起來,才會擁有青鬆般高潔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