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家姓張的和一家姓李的,為了爭地基造房子,到衙門打官司。縣官是個貪官,他見兩個人都沒帶銀子來,便說“明天再審!”
姓張的為了打贏官司,派人給縣官送去一隻大西瓜,大西瓜裏藏著隻金元寶。
姓李的為了打贏官司,派人給縣官送去一條大魚,魚肚裏也藏著隻金元寶。
兩家都送來了金元寶,這下可讓縣官為難了,他想來想去,決定讓他們的官司不分輸贏。
第二天升堂,姓李的提醒縣官:“老爺,小人有理(禮),但不會說話,是個愚(魚)
人呀!”
姓張的也暗示縣官:“老爺,小人也有理(禮),隻不過是個傻瓜,也不會說話呀!”
縣官一聽,將驚堂木一拍,罵道:“一個愚人,一個傻瓜,還來告什麼狀?打出去!”
兩個蠢家夥被趕出了大堂。他們真不明白,縣官收了禮,為什麼不幫著說話呀!
行賄的人賄賂了貪官,卻失去了自己應該得到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