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另一方麵,在一個消費社會中,人際關係對人們來說又是非常地重要。為了說明這一觀點,我們有必要從馬克思的《資本論》中找到相關的闡述。在馬克思看來,資本主義體係不同於先前的經濟體係:就先前的經濟體係而言,商品交換體係是建立在使用價值的基礎上;而資本主義體係是建立在交換價值的基礎上,追求的是商品價格的增長。阿多諾(Adorno,1991)發展了這一觀點,他認為:正是因為資本主義注重了交換價值,以至於把社會關係也量化為金錢的形式,於是,商品就呈現出了不同的使用價值。根據他的觀點,那就意味著:我們都在竭力依據自己所要獲得的事物作為標準來定義自己,特別表現在與他人的關係上。我們列舉阿多諾所經常引用的例子來加以說明:人們欣賞托斯卡尼尼的音樂會時所付出的代價,遠遠地超過了音樂會本身所具有的價格。
消費文化也可能會帶來社會關係的緊張狀態。波德裏亞(Baudrillard,1981)認為:消費越來越趨向於其樣式或他所謂的“符號價值”,而不是其實際功用。同樣地,布爾迪厄(Bourdieu,1984)也認為:實際上,在我們的消費方式中,我們所購買的是符號,而不是產品。人們借助於他們所獲得的產品,來表現與確立自己的身份,並以此證明自己的社會地位和個人發展。人們借助於自己所擁有的各種產品,如汽車、裝束、飲食和度假等,來達到表現自己的目的。這種對於生活樣式的消費所產生的負麵作用是:它可能導致霍思(1977)所說的“地位競爭”,從而進一步助長人們相互炫耀、相互嫉妒、相互攀比與相互模仿的社會風氣。
因此,這種消費文化由於其展示了社會的不平等而可能引起社會的不安寧。當人們的期望遠高於他們的實際所有時,便會造成人們對社會的不滿,而且,也可能會使得一些人采取非法的手段來獲取他們所要的物品。在美國和英國,近年來已經出現了多例暴力搶奪——從那些穿鞋者那裏——某種時尚品牌運動鞋的事件,因為這類運動鞋以其“符號價值”在市麵上很受青睞。
如果我們純粹地把自己作為消費者來看待,那麼,這勢必會不利於民眾的共同體生活。相對於公民而言,作為一個消費者,無需對別人承擔義務和責任,一切事務均可以在權利的語境中得以表述,即所謂的“消費者權益”至上。因此,在鮑曼(1992)看來,作為消費文化背後的真正推動力,資本主義也把個人的自由與消費等同起來。作為消費文化中的消費者,人們所追求的自我實現和自我提升——在推銷產品的廣告業的刺激下——可能具有高度的個人主義體驗。
當然,我們不可過分地誇大或過高地估計消費社會對社會共同體生活的影響。這一點很重要。我們所有的人在日常生活過程中都扮演著多重的角色,消費者的角色隻是其中的一種而已——盡管這是一種重要的角色,因為眾所周知,我們的吃穿等生活需求都要通過購買商品來獲得。不過,我們在這裏隻是想要說明:在西方民主國家中出現的消費社會與地方共同體生活往往背道而馳。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但如果人們都如克勞斯和霍思等學者所說的那樣,把自己拘囿於一種“賺錢-花錢”的文化樣式之中,那麼,他們參與民眾共同體活動的時間就所剩無幾了。
新技術、休閑與工作
技術的發展是共同體生活所麵臨的另一個挑戰,尤其是它對工作與休閑的方式所帶來的影響。羅伯特·帕特南(1995、2000)曾對這個領域進行了深入廣泛的研究。他在一篇題為“美國市民生活的奇特消亡”(1996)文章中引證了許多的事例來說明:在過去30年中,美國民眾的社會活動形式已經大量地消失,其中包括政治活動形式(如參與政黨造勢活動和參加公眾集會等)和非政治活動形式(如參加俱樂部或其他組織活動):從諸如家長-老師協會、婦女投票人聯合會、紅十字會、商會,甚至是木球協會等各種組織的成員人數的變化顯示,在過去的20到30年間,許多傳統性的、自發形成的協會的參與率已經減少了25%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