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調查對象是這樣描述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侶的:我心目中的他應該是25歲到35歲;可以有婚姻經曆,但當然現在要獨身;身高最好是比我高或稍矮於我,在這一點上不能太苛刻;性格是中性即可,不能太強求他的男子氣,這樣的男人優越感太強,自然不能太女氣,否則跟女孩結婚更真。我看重氣質和長相,喜歡大度、寬容、體貼的人,不喜歡進攻型的。我的擇偶態度:首先要漂亮(我們同性戀者認為漂亮的你們不一定認為他漂亮),有修養,身體健康,年齡不能大,如果大(例如超過40歲)則隻能作柏拉圖式的戀愛;我偏愛一些有父性或男性性格的伴侶,討厭女性化的朋友;思想層次與思想境界要高,真正能平等、博愛和有正義感,有責任心;經濟和地位一般化;敢於捍衛自己的權利,不傷害他人和社會,不怨天尤人。由此可見,同性戀者也並沒有一種統一的審美觀,這一點和異性戀相似。
除了三大性征之外,有許多人提到年齡的重要性。有人在擇友時喜歡年輕的,有人卻更喜歡年長些的。前一種情況如有人說:我喜歡年輕漂亮、有知識有教養、懂感情懂事的,不大喜歡年齡大的。見到年齡大的覺得很可怕,超過50歲的特可怕。身上一把骨頭,給人可怕的印象。稍微大點我還行,老頭我就討厭了。我喜歡年富力強、有活力的感覺。後一種情況的例子有,一位同性戀者受到年輕朋友的耍弄欺騙傷了心,後來我再也不喜找年輕的風流小生了,我喜歡年齡大一些的,四十歲左右的,既有兄長之愛,又有父愛。一位年輕同性戀者愛上了一位年齡較大的人,他說:異性戀裏也有老夫少妻的,感情好最重要,其他都不重要。有的人並不是喜歡年歲大的伴侶,隻是喜歡比自己年齡稍大些的。一位約20歲的同性戀者所說:我不喜歡比我小的。我認識的幾個朋友,最大的27歲,最小的也比我大幾歲。我喜歡給人小的感覺,好讓別人關心照顧自己。但是總的看來,還是喜歡年輕的人多些。
第四節性感標準 (2)
一位年輕人對年齡問題的看法有相當的代表性:我有個老年朋友。我不喜歡老工人,喜歡有風度的老幹部、老學者。有的年輕人喜歡老人是另有所圖——性上得不到滿足,就在其他方麵補償唄。我覺得有些老年很蠢。我的那個朋友有一次就推我肩膀問我:為什麼不喜歡我?為什麼不喜歡我?他色迷迷的,總是去找年輕人,他去找朋友還不敢告訴我,怕我吃醋。其實我根本就不會為他吃醋。他那麼大歲數了,我挺尊重他的。他這麼輕浮,我覺得挺別扭的。
有些老年同性戀者在年齡問題上取一種特別知趣的態度,一位老年同性戀者說:我交朋友時,隻要對方有一點點勉強,我就馬上縮回來,不要弄到雙方不愉快,要量體裁衣嘛,自己都七老八十了。我隻要發現對方沒這個意思,我就馬上打住,免得別人難堪。我是60歲才開始交朋友的,所以我找的最年輕的也要三四十歲以上,最多差我20歲,不敢開口找年輕的,別人看著你都害怕,我沒試過。
一位有些中年發福的同性戀者擁有多年的社會經驗,他對於自己隨年齡增長而地位下降的殘酷事實感慨良多:當時二十三四歲,人也長得清秀,無論走到哪兒,追我的人都很多。見到任何我喜歡的,隻要追,沒一個說不的。現在就不是這樣了,真讓人感覺到歲月如梭。這種地方是很殘酷的。
古希臘的花瓶畫表明,年齡較大的人一般是獻殷勤的,他們站在地上低頭哈腰,給人的印象似乎是他正在邊哭邊懇求。與此相對照,年輕的一方則昂首挺立,有時甚至表現出拒絕年長男子要求的樣子。(坦娜希爾,第94頁)由此可見,在同性戀群體中,年輕是一個很被看重的價值。事實上,在古希臘甚至有這樣的觀念:隻有青春期少年才應該成為追求的對象,一旦成年,就應當成為追求者,而不再是被追求者。福柯在性史;中對於古希臘同性戀關係中年齡因素的重要性作過長篇論述,他說:這是一種蘊含年齡差別及與之相關的某種地位差別的關係。在性的倫理範疇中,富有獨特魅力的少年的身體才是人們經常提及的快感的正確對象。他還談到,當時時尚對於與男童的交往有一個時限,過了這個年齡,男童在愛情關係中就會被認為年紀太大而不再能充當一個體麵的伴侶。這個年齡的標誌就是初生胡須之時。人們聲稱必須用刮須的剃刀切斷愛之紐帶。(福柯,第361-3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