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西方社會中,不結婚的人也會蒙受損失,無論在形象上還是實際利益上,都是如此。正如格蘭姆斯在性後果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男子到30歲尚未結婚,人們就會認為他有什麼問題,或疑他是同性戀者,或疑他是性遊戲者。他在軍界、公司、政界及工會組織中都不會升至高位。在學術界和藝術界有成功的可能性,但在人們眼中仍是可疑分子。因此可以認為,結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現是男人事業成功的助力。(格蘭姆斯,第57頁)看來,各種文化在這一點上十分相似,盡管未婚人所感受到的壓力程度會有所不同——在中國社會中,雖然未婚男子不會被很多人疑為同性戀者,因為公眾對同性戀現象的警覺性遠遠低於西方社會,但是由於中國傳統文化遠比西方更看重婚姻和家庭的價值,常常以此作為人生成敗的標誌,因此我國的男同性戀者所承受的結婚壓力,大大高於西方社會中同性戀者所承受的壓力。
盡管不願結婚,中國的男同性戀者大多數最終還是要與女人結婚,其原因首先來自社會文化規範的壓力。不少同性戀者認為,結婚是為父母家人和社會應盡的義務。一位調查對象的說法很有代表性:因為我們是在幾千年傳統道德的教誨下長大的,傳統的觀念讓我們必須具備一個中國男子漢的責任感。對於傳統的婚姻觀念,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是認同的。作為一個男性,這應該是必然的路。也有少數人不願建立家庭,但隻不過是晚些時候罷了,終身不娶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至少我的朋友們是這種情況。一位同性戀者甚至這樣說:即使中國許可同性戀同居,我也不願這樣做,因為要給父母盡義務。另一位說:我倒不怕別人說,但要為父母著想。還有一位說:好多人為了父母結婚,我為姐姐結婚,她62歲了,我從小喪母,是她把我帶大的。她看我一人在外,孤孤單單的,經常掉淚。我外甥女來信說:媽又為你掉淚了。我為了安慰她,不得不結婚。
不少同性戀者感到,與異性結婚這件事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最大的困擾,這種情況在中小城市及農村尤甚,因為那裏的社會規範中,到歲數必須結婚的壓力比大都市裏又大了許多。有位同性戀者以第三人稱這樣寫道:最近,前來給他說媒的人很多,他也陸續與對方見了麵。夫妻生活能否正常,是他最為擔心的一個問題。美好的新婚之夜對於他將成為一個負擔。假如他能承擔起作為丈夫的責任的話,那自另當別論。結婚的事可以拖一些日子,但不能永遠拖下去呀……他可以去喜歡一位姑娘,可以去愛她的學識、美麗甚至溫柔,但不知道在這個前提下,他能否給她以正常的滿足。這位同性戀者為了能和異性結婚,到處尋醫問藥,並且在做自我治療,聲稱自己正在朝著愛一個女人這方麵努力。另一位寫道:就婚姻生活而言,當然不願結婚,可又不得不結婚。我在考慮不結婚,但我不敢想像那種壓力,如果有一份純真的愛,我會忍受一切的,否則真不敢想像。
一位家在農村的大學生說:奶奶非要我把女朋友帶回家,其實我早一口回絕了女友,因為我不願傷害任何人。本村和我同年上大學的一個人早在一年前就把女友帶回家去了,而村上一些喜歡用嘴殺人的人這樣分析:他家窮,沒人願意跟他。因此,母親也急。總之,如果讓村裏人知道我是同性戀者,我會失去家鄉的一切,盡管在家鄉我是聽話、樸素、刻苦、認真又聰明的榜樣。現在的問題是:是不是和許多同性戀者一樣,找一個女人來為自己犧牲!
每次回家家裏都問我怎麼還不帶媳婦回來,我感到壓抑。
我父母養我這麼大不容易。我不想結婚,媽掉眼淚說:你不結婚,我死都合不上眼。我一定要成家,不成家對不起父母,沒有父母哪兒有我呀。
一位同性戀者在給我們的信中談到對婚姻的矛盾心理:我是家裏唯一的兒子,幾年前就有人提親,父母也催我,甚至是求我,要我結婚。我的父母都是超過六十的人,他們保守,過著平淡規矩的生活,他們決不會理解我,我也不敢向他們說出我的秘密。……現在我左右為難,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從心理上講,我是打心眼裏不願意結婚。我不願意同自己沒興趣的人生活,卻又沒有一個能站得住腳的借口來推脫。也許我應該聽父母的話,他們撫養了我,又為我準備好房子、錢,等著我回心轉意,同意結婚。我應該為了他們去結婚。那我們的家表麵上看就是個幸福的家庭了。可難道這其中的不幸、壓抑還要伴我一輩子嗎?我真的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