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來自外部的壓力 (1)
許多同性戀者過著封閉孤寂的生活,他們主要的困難並不是像那些以為同性戀是罪惡的、不道德的或病態的人們那樣,以身為一個同性戀者而感到來自內心自我否定的痛苦和壓力,他們的壓力主要來自兩個方麵:首先在於身為一名同性戀者,卻無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實性傾向,不得不過雙重生活;其次在於找不到理想的伴侶,尤其是生活在中小城市及農村的同性戀者。換言之,他們所感受到的壓力主要不是來自內心,而是來自外部;不是來自痛苦的自責,而是來自對社會規範的恐懼。這類人當中也有嚴重的壓抑感和心理不適感,但其根源不在同性戀傾向本身,而在於因同性戀傾向導致的社會適應問題。
國外有人對30位同性戀男子和30位異性戀男子作過標準的心理測試,所得結論認為,男同性戀者屬於心理正常之列。根據美國的一項抽樣調查(樣本容量在1000人以上),85%的男同性戀者不認為自己是失敗者,但心理問題卻比較普遍,四分之一的被調查者說自己有壓抑感,不快樂;24%的人說,有時感到瀕於精神崩潰;雖然隻有十分之一的人認為同性戀是疾病,卻有43%的人看過心理醫生。(拉裏亞,第148-149頁)可以這樣說,與同性戀有關的心理問題,大多並非來自同性戀這一性取向本身,而是來自適應周圍環境的困難。
在西方社會中,區分同性戀群體各種行為特征的兩個最主要因素,一個是性別,即某人是男同性戀者還是女同性戀者,前者結伴長期同居的比例就遠遠不如後者;另一個因素是身份公開與否,即某人是公開的同性戀者還是秘密的同性戀者。人們將秘密的同性戀者的生活比喻為壁櫥裏的生活,即一種雙重身分的生活;公開同性戀身分則被喻為走出壁櫥。那些不公開的同性戀者被公開的同性戀者譏諷為罐頭水果,又被稱為被壓扁的水果,諷刺他們是被社會規範壓扁了的人。
我們的調查對象中,除極少數人外,很少有西方意義上的公開的同性戀者,即使那些在社會上十分活躍甚至知名(所謂知名並非真名而是綽號)的同性戀者,也不願讓家長親友知道自己的真實傾向。雖然與他們關係親密的人中,有些會懷疑到他們的真實傾向(少數因與同性戀有關的行為被判刑或判處勞改、拘留的人的親屬當然能了解到),但他們絕不願主動讓人了解到這一點。問卷調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人都沒有讓親朋好友了解到自己的性傾向,其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同事和領導,隻有個別人的同事、兄弟知道實情;雖然在調查中也遇到過少量例外的情況:有人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對家裏說了,並說:我就是這樣的人,我改不了了。
許多對自己的性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戀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壓抑,這種壓抑不是來自自己的性傾向本身,而是來自外部的壓力,這種壓力包括三個方麵:首先是社會行為規範的壓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戀愛、性別角色行為規範等;其次來自周圍人群的誤解、偏見、厭惡和仇視;最後來自自己無法表現真實的自我,隻能作兩麵人所造成的不適感。
一位受過批判和處分的同性戀者講到自己和同類為什麼要深深隱藏起來:在我這一生中,除了和朋友在一起時在感覺上是平等的外,在其他的時間裏,自己總是忘不了那種受到批判和譴責的傷痛。公平地講,我們在人生中走上這一步的確同我國幾千年來的傳統道德格格不入,受到人們的藐視是應該的。但我們從人格上應該說是平等的,因而內心有時又感到十分的委屈。我們渴望能得到人們對我們的寬容態度。從我的經曆中,我的這種渴望一直是一種高不可及的夢想而已。我的朋友們也都有和我同樣的想法。我和我的朋友們生活在一個真實的社會裏,卻總是躲在社會人群的陰影中生活,這種苦惱隻有我們自己能體驗到。實事求是地講,在我們朋友中間,絕大多數都有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他們正直,聰明,能幹,多才多藝,在單位是大家稱讚的好同誌,但這都是在事情沒有暴露之前。一但事情敗露,我們將會一落千丈,須我們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才能恢複人們對我們工作的肯定。
不要把我們當成壞人或是社會的渣滓看待,我們不求得到社會的認可,隻求得到社會的寬容和理解。應該坦率地承認,我和朋友們的心理狀態是灰暗的,不管每個人的表麵表現得多麼坦蕩,但在實際生活中都生活在社會的陰影中,生活在自我的陰影中。從整個社會交往看,我們的交往比較窄,除了有少數人在一定的環境下會膽大妄為外,大多數是循規蹈矩地生活,工作,學習。因為我們十分清楚,我們的行為是社會、家庭都不能容忍的。為了我們的自尊,我們必須深深地隱藏自己,有時覺得藏得越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