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新媒體的失範與管理(5)(1 / 2)

2006年10月30日,國家版權局、商務部、信息產業部等部門聯合開展了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此次行動未再細分各種情況,凡是提供非法下載活動的網站一律屬於清理整頓的範圍。而它對於“非法所得”的擴展界定,則直接指向了視頻網站。根據規定,網站非法提供免費下載侵權內容,以吸引眼球獲得廣告收益以及利用非法免費提供的無版權內容,提高網站點擊率把網站賣給他人獲利,都將成為招致重罰的原因。

對於第二類的UGC而言,由於用戶在使用編輯材料上不會過多考慮有無使用權,因而所創製出的內容,其版權更是難以界定。網絡視頻業的至高榜樣YouTube正是以UGC起家的,而這使它總處在侵權的巨大風險之中。網絡法律評論人士張樊認為,YouTube巨大的流量是由這些“非法”的視頻所帶來的。而當版權人主張其權利的時候,YouTube的這些“最受歡迎的內容”就有可能會被撤下,剩下一些“非常無趣的”內容,網站因而失去競爭力。因此,如今的YouTube已經開始與影視音內容產業的諸多巨頭合作,以得到有價值且“幹淨”的視頻。然而,對於國內的眾多中小視頻網站而言,它們與財大氣粗的“穀歌+YouTube”不可同日而語,在網絡版權環境更為寬鬆的情況下,將更難以去“潔身自好”。

對於國內的UGC而言,版權並不是存在的唯一問題。對於普通網民而言,網絡視頻的最亮關鍵詞非“惡搞”莫屬。如今的“惡搞”已經從胡戈《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朝著多方向前進,比如“石榴哥哥”“猴子妹妹”等新一代“芙蓉姐姐”的“自我惡搞”,比如《吉祥三寶》小偷版、饅頭版的借題發揮,比如《閃閃的紅星之潘冬子參賽記》的“惡搞”紅色經典。惡搞之外,視頻網站在2006年歲末向網民推出了“張鈺性事件”成為最大“賣點”,而這些借以吸引眼球的內容,沒一個中規中矩,都那麼“不落俗套”。曆史在這裏似乎又再重演,當年正是木子美、芙蓉姐姐這樣的“邊緣人物”擔起了普及博客的大任,如今視頻網站也想把人們的某些心理及嗜好轉化成關注力乃至現金流。這些具有“黑色文化”“灰色文化”性質的視頻內容,無疑會對人們的思想產生不良的影響,也成為滋生網絡侵權的溫床,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無一幸免。

更經典是的維客中國與維基百科的“PK”。2005年10月19日,維客中國(wikicn.tom)通過機器複製將大量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的文章放在自己站點上,並且大力宣傳自己為第一中文百科,遭到維基百科編者(即維客,下同)的反對,維客中國一時出現了1人編輯10人破壞的壯觀場麵。10月24日16點左右,在維客中國和維基百科編者之間的戰爭升級,維客中國服務器數據庫被幾位據稱是維客的人侵入,並被篡改主頁,刪除侵權數據。10月30日,維客中國永遠關閉,維客中國從建立到關閉不到10天。這場創作者和盜用者之間的戰爭,使得平日默默無聞的維基百科和維客浮出水麵。

數字技術的發展無疑使著作權的發展麵臨嚴重挑戰。一些著作權保護主義者將電腦空間看成是“更廣泛的信息盜版源”,主張強化信息網絡空間的著作權保護。在新媒體空間中,新的著作權問題很多,如在計算機存儲中的臨時複製是否侵犯著作權,對複製保護技術應當授予多大程度的保護,對演繹作品授予專有權應當有多大,合理使用原則對於影印複製和減少複製傳播成本的其他手段等。各國立法機關也開始對傳統著作權法在新媒體等網絡空間的適用加以規範,如對數字環境中合理使用問題進行立法。

對作者創作的激勵和公眾接近作品之間精妙平衡的傳統平衡機製在數字環境下同樣遇到了挑戰。由於著作權人可以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便捷地與作品使用人進行作品使用許可,一些學者認為網絡空間著作權授權使用的交易成本將大大減少,根據合理使用的交易成本方法分析的原理,這必然會要求縮小合理使用的範圍。在數字環境下,作品的用戶複製和分享作品變得更加容易。作為用戶意義上的公眾對於著作權作品同樣具有閱讀、瀏覽以及其他形式使用著作權作品的權利。調查發現,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普及,大學和其他教育機構、圖書館等對這一適用表示了充分的認同。如英國在電子環境下關於合理使用的共同信息製度委員會和出版者聯合工作組的報告將對印刷物的限製適用到數字環境中。國際上也對數字環境中的“合理使用”給予了充分考慮。如WCT第10條允許成員國在它們自己的、根據《伯爾尼公約》可以被接受的法律中將限製與例外適用到數字環境中。這些規定應理解為允許成員國設計出適合於電子環境中新的例外與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