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凶手(1 / 2)

百家酒樓。

天字號,第十三號房間,一位四十多歲左右的,身形有些發胖的男人,對著打開房門對著外麵喊道:“小二,快給我上一壺好酒來……”

小二腦子裏馬上想起來,天字號,第十三號房間的那個男人,肥頭大耳的,三角眼,看人時候好象不懷好意,挺著個大肚子,走起路來一顛一顛的……讓人看了是在很厭惡的人。還有就是,這個男人他一人就包了一個房間,時間又這麼晚了……

小二習慣性的喊道:“好嘞!客官,您要的酒馬上就到。”他走到櫃台,對正在記賬的掌櫃說了聲,拿起一壺酒朝著天字號,第十三號房間走去。

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他推開門,進入他眼中的是一個恐怖的場麵。刹那間,他手裏拿著的酒壺從他手裏滑落。落到地上,打翻,酒也灑了出來。他大叫著朝外跑去……

以上就是小二向陸文執所敘述的情景。

陸文執帶領捕頭羅穀和一幹衙役,來到凶案現場。

當時的情景是:一個俊秀的青年正站在房間的中央,手上和他的衣襟上都沾滿了鮮紅的血跡。一柄被鮮紅血液染紅的刀子落在他的腳邊。酒桌旁邊的地上躺著一個人,身上還在冒著鮮血。

衙役們拿刀指著青年。奇怪的是,這個凶手他毫不驚慌,也不放抗,反而對著眾人微微一笑,悶聲悶氣的說道:“你們來了!好!人是我殺的,你們抓捕我吧!”

被害人,鄭成明,四十多歲左右,也就是上麵所說的,天字號,第十三號房間的那個男人,肥頭大耳的,三角眼,看人時候好象不懷好意,挺著個大肚子,走起路來一顛一顛的……讓人看了是在很厭惡的人。這個人是元城的縣令。

聽小二所說,昨天中午,天字號,第十三號房間。有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子前來找過鄭成明,這個女子來了不久後,小二就聽到,鄭成明在同那個女子爭吵……

殺人現場所抓獲的凶手,名叫金龍,二十多歲,家裏有一老母,至今未婚,聽人說最近他好像相中哪家的一名女子,兩人還在交往中,同時他也是元城縣衙的一名捕快。

陸文執盯著金龍,審問他一些事情。

陸文執看著沒有任何打鬥痕跡的現場,問他:“鄭成明,是你殺的?你行凶時,被害人沒有反抗嗎?”

“是我殺的。……我是在他喝醉了的情況下將他殺死的。”

“那你為什麼殺他?他是你的上司,你不知道殺害朝廷命官,等同謀反,是死罪!你沒想過嗎?”

“這個人他是罪有應得!他想陷害我,然後搶走我的……未婚妻。”

“罪有應得?未婚妻?”

“對!”

“你也是為朝廷效命的,你不知道嗎?他犯了罪,你可以去告他。”

“我們這種小地方,能有什麼大官!就算去告他,又會有有什麼用呢!當官的隻會官官相護!”

“你考慮過你做這件事情的後果嗎?”

“我考慮了一千多次了!為了保護我自己,同時也保護我的未婚妻。所以,我要這個畜生去死……”

仵作把驗屍的結果告訴了陸文執,死者死前沒有服用過大量酒精,同樣也沒有中毒,他所致命的傷痕有三個地方。死者後腦被人用鈍器打擊過的痕跡;喉嚨部位被人用利器割斷;胸部被人用尖刀刺了五刀。最終結果就是,凶手首先是用鈍器將被害人擊暈,然後,用利器將被害人的喉嚨割斷。最終致使被害人死亡。

為什麼這個凶手要撒謊呢?陸文執不明白。

還有就是,被害人在被殺害的盞茶功夫間,為什麼還要點一壺酒呢?這段時間裏有發生了什麼我們不知道的事情?

陸文執暗自琢磨:“為什麼金龍的供詞與事實有如此大的出入。他既然承認了被害人是他所殺,又為什麼在作案手法上說假話呢?既然死者是被擊暈後,割斷喉嚨而死,那麼,凶手為什麼又要在死者胸部紮幾刀呢?”

“那是凶手為了泄憤!”有人插口說道。

“嗯?那就姑且假定凶手就是金龍,但是,我們在現場隻找到的凶器隻有一柄刀,並沒有擊暈被害人的鈍器。”羅穀也有些疑惑地說道。

“這……”眾人麵麵相覷。

陸文執突如其來的問金龍,說道:“你為什麼要冒充凶手?”

金龍渾身一震,頭上冒著冷汗,有些結巴的說道:“什麼?我……我不明白大人你在說什麼。”